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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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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向我提供的情况其实也是非常的简单,只说乔依斯住在迈阿密,具体在什么地方,他们也完全不清楚。而乔依斯的那个实验室是建在佛罗里达的一个大农庄中的,那个农庄非常大,平常少有人去。他们说,那个农庄附近有一个湖,但他们都不知道那个湖叫什么名字。

乔依斯绝大多数时候都住在农庄中进行他的实验,但也常常去迈阿密,至于他去迈阿密干什么,则不得而知。

我曾想向他们要一张乔依斯的照片,但他们说并没有这样的东西,他们这种生命形态只是在实验中的时候经常与乔依斯在一起,然后,便有专人对他们进行各种必须的教育和训练。

很显然,乔依斯不可能用非常之长的时间来进行他的这项计划,因为他自己知道时间并不会给他无限的宽容,他如果不加紧进行的话,他的计划在他的有生之年很可能无法实现,或者就算实现了,他也已经来无多。

正因为他有着如此的急迫,所以才会在这个计划中留下许多的漏,当然,这些漏是计划开始执行以后,由他们这些执行者发现的。其中最大的一个漏就是他们本无法知道他们的真身有着怎样的习惯,乔依斯在这方面似乎也是一个大外行,他请来对他们进行这方面训练的人全都是一些女。

听他们如此说,我忽然想到引起迪玛王妃对佩德罗产生怀疑的那件事,便问道:“一些特别的习惯,也都是在这种训练中完成的?比如你们之中有人不太喜吻女人的耳垂这样的事。”他们几个人相互看了一眼,桑雷斯说:“我知道,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出在佩德罗身上,他一再向我们应映说,迪玛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他,现在我们才知道,正是这个迪玛,比其他那些女人要聪明不知多少。”那个大富豪接着说道:“这一点在计划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实际上,这成了后来整个计划失败的一件大事。在计划执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发现了这个问题,便进行了分析,最后才知道问题出在乔依斯情人莱莉身上,这个女人以前是迈阿密的女,出身很低微。为了戴耳环而穿耳,却又没钱去那些有设备有技术的地方,结果因染发炎产生了溃烂,在耳垂上留下了两个大疤,他在训练我们的时候,也曾多次讲到亲吻女人的耳垂是非常重要的,要我们亲她,但我们都认为这是一件非常令人恶心的事。”这件事非常重要,它不仅解决了此事中一个极大的疑点,同时也给我提供了一条极其重要的线索。

第二天,我和小郭一起到了迈阿密。

我们相信,无论是乔依斯还是莱莉,都一定不会是他们的真名,那么,我们仅仅只有一条线索,那就是一个双耳垂曾经有过溃烂的女。

我和小郭在迈阿密分别住在两家酒店里,仍然是定期以暗语联络。

这期间曾发生过一件非常特别的事,这件事简直让我和小郭有一种末来临般的觉。

有一天,有一个人打电话给我,指名道姓要找卫斯理,这个电话令我大为紧张,因为无论是我还是小郭,都是经过化装然后用化名住进这里来的,而且,我们随时都有着生命危险。我们不清楚,乔依斯是否知道我们正在这里找他,更不清楚他在这个城市有着多少眼线。

在接到这个奇怪的电话后,我立即便给小郭打电话,告诉他这件事,我们都意识到问题非常严重,于是决定换一家酒店,谁知我刚刚住进去,马上就有人知道我换了酒店且打电话来找我。

后来,我才清楚,原来这个找我的人与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事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是为了另一件事来找我的。这件事记在《求死》那个故事中,提过则算。

就在我换了酒店的第二天,我去一家咖啡厅小坐,顺便打听莱莉的下落,这时,有一个打扮非常摩登的女郎走了进来,她见我独自一人坐着,便毫不客气地坐在了我的对面,问我:“东方人,你在这里等你的情人吗?”这个女郎是干什么的,不用介绍谁都会明白,我们要找的正是这样的人,所以,我尽管对她厌恶,却也不得不耐着子与她搭讪:“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位小姐,可是她却失约了。”这个女人问:“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你要等的小姐来了,就坐在你的面前。”我故意看了看她,然后煞有介事地摆了摆头:“不对,别人告诉我,那个小姐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可是你却没有。那个给我介绍的人说,那个小姐的双耳垂上有两只疤,长得非常漂亮。”女郎顿时一脸的不屑:“我知道你说的是莱莉,她的那两个大疤,真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竟然还会有人说她漂亮,真是天下奇事。”听了她的话,我真正是大喜过望。几天来,我和小郭一直都在找一个双耳垂有疤的女人,而且我们认定,这个女人所用的一定是假名,却没有想到,原来是真名,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于是对女郎道:“小姐,有一笔买卖,你可以有一笔不错的收入,你愿不愿做?”她以为我提的是那种事,便风地一笑:“我本来就是做生意的,哪有见了钱不赚的?是去你的房间还是到我那里?”我说:“既不去我的房间也不去你那里,我可以付你双倍,但我有一个条件,你必须带我去莱莉那里。”她一听说我可以付双倍,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但一听说去莱莉那里,眼中的光又暗了下去:“看来这笔买卖是做不成了,因为现在莱莉已经不做了。”我真担心她会拒绝,便连忙说:“你放心,我有办法让她做。就算她真的不肯做,那也不是你的错,对不对?只要你带我找到她,你仍然可以得双倍。”

“我只带你去她的公寓门口,但我不保证你能否见到她。”她说。

我很快他说:“行,我们成了。”女郎将我带到一幢房前,这幢房子有三层,外面有一个面积不大的小院,院中是修剪得极好的草坪。我暗中估算了一下,这幢带小院的房子至少在三百万美元以上,当然不是一个女所能住得起的。从院中花草的打理情况看,很可能有一个花工定期整理。

女郎上去按门铃,但里面没有声音,便说,最近莱莉认识了阔佬,买了这套房子,不再做生意了,而且,也不怎么住在家里,兴趣来了,便到处旅行,谁都说不清她现在在什么地方。

既然找到了她的住地,我当然就不怕她飞了。

在她家前面不远的地方,我租了一个房间,搬了一些设备进入那个房间,开始对莱莉的家进行监视。

我原作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设想到,我的运气特别好。仅仅只是在那间房子里守了五天,我搬进冰箱的东西才只是吃了三分之一,就有了情况。关于这五天的情形,实在是一种非常乏味的体验,对于读者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但我却必须经历,所以略过不提。

却说第五天的傍晚时分,我正躺在上看着桌上的电视机。我当然不是在看什么新闻或者电视剧,要看这些东西,我就会回到家里与白素一起看。我看的是通过一套非常特殊的设备摄录的那幢公寓的画面。

这套设备同样是戈壁沙漠的杰作,有一个很小型的摄录镜头、一个接收转换器以及其他一些很小的设备,本来,为了预防万一,这套设备中有一个很小的显示器,这房间里既然有大屏幕的电视机,我当然就接上了大屏幕,是以我可以躺在上监视那幢公寓。

就是在这时候,我看到一辆红跑车停在那个小院的门外,一个红发女郎从车上下来,开了门,将车开了进去,停在院中一个搭着顶篷的车库中,然后走进了房间。

我看到那辆汽车时,便从上一跃而起,连忙拿起一只望远镜,看清楚了那个红发女郎,因为我没有见过莱莉,不知她长得什么模样,但她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双耳垂上有疤痕,我找到了那特征,那确然是两个不那么让人舒服的疤。

认推这一点,我立即带了些东西出门,赶到那幢房前,我想找个机会接近那辆车,然后将一件戈壁沙漠的作品安放在那辆车上。但我刚刚下楼,便见那辆车冲了出来,停在门口,女郎下车将门锁上。那时,我真是大大的后悔,如果我早下来十分钟,或许此时已经到了她的门前,然后我装着不经意地走过她的汽车,顺手便可以将那个小玩意放在汽车后面的玻璃上。

待我加快脚步赶过去时,果然已经来不及,她锁好门后驾车离去。

我只好招了一辆街车,尾随在她的后面。

谢天谢地,她的行动很容易跟踪,因为十分钟后,她到达了一间餐厅,车子就停在餐厅门前,而她则下车走了进去,我估计是用餐去了。

我连忙下了车,拿着那个小零件,走近那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