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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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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汽车公司实行“困难户”招雇计划的前哨。

所谓困难户招雇计划,是在底特律暴动以后开始的。内城里有一小批贫困户,大多是黑人,多少年来,他们好生悲惨,始终麻木不仁,听凭人家把他们当作不能雇用的废物扔在一边,这个招工计划就是想要为这批贫困户安排工作。汽车公司带了个头。其他行业也跟着做了。不消说得,汽车公司当然自我标榜,说这么做是为他人谋福利;从招工计划开始实施那会儿起,宣传部职员也就宣扬他们老板热心公益的神了。比较挖苦的观察家却称汽车界着慌了,只怕动不定的社会对他们企业有所影响。另外一些人预言,但等一九六七年这座暴动纷起、火光熊熊的城市冒出的浓烟,蔓延到了通用汽车公司大楼(事实确是如此),火焰近过来了,某种形式的公益事业就有了保证。这个预言果然应验了,只不过首先行动的是福特汽车公司罢了。

但是,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动机,有三件事是一致公认的:困难户招雇计划是好的。早在二十年前就应该实行了。要没有一九六七年那几次暴动,也许本不会实行。

总的来说,尽管有错误,有挫折,这项计划总归奏效了。汽车公司降低了招工的标准,让过去那些个穷光蛋也进来了。事情也可以预料得到,有的人会不下去,不过,好大一批人下来了,这恰好证明穷光蛋只要有个机会就行。罗利·奈特到那里时,早有不少人已由雇主查问明白,就业了。

他坐在候见室里,一起还有四十人左右,男男女女都有,坐在一排排椅子上。这些椅子,跟那些来找职业的一样,样子不同,大小不一,只不过那些来找职业的有个共同点:统统是黑人。彼此都不讲话。罗利·奈特等了一小时。他闭眼睡了一段时间,这是他早已养成的一个习惯,在平时,也帮助他度过没有饭吃的子。

他终于被领进一小间接见室,在候见的地方,一共隔成六间,这是其中之一。他仍旧瞌睡矇眬,朝着办公桌对面的接见人员直打呵欠。

接见人员是个胖嘟嘟的中年黑人,戴着一副玳瑁边眼镜,穿着一件运动衫和一件深衬衫,但是没有打领带,和和气气说道:“等累了。过去我爹常说,‘一个人老是坐着,要比砍柴还累。’就这样,他让我砍了很多柴。”罗利·奈特望了望那人的手。

“你近来不大砍了。”

“这个嘛,”接见人员说“你说得对。这下子另外还搞清了一件事:原来你这个人是什么都看看想想的。可是,你有兴趣砍柴呢,还是干同样辛苦的活?”

“我不知道。”罗利真不懂自己到底为什么要到这儿来。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清楚他坐过牢,那就什么都完了。

“可你到这儿来,不是要找个活干吗?”接见人员朝外面那个秘书填写好的一张黄卡片瞟了一眼。

“就是这一张,对不对,奈特先生?”罗利点点头。叫他“先生”可把他怔住了。他记不起,最后一次人家这样称呼他,是在什么时候。

“让我们先来清你的情况。”接见人员把一本印好的簿子朝他推过去。

新的招工方法之一,就是不再规定那些来找职业的人必须亲自填写受雇前的情况调查表。在过去,有许多几乎不会看书写字的人,正因为没能力完成填写表格这一现代社会看做天经地义的手续,就被一脚踢开了。

一些基本问题一下子都谈清楚了。

姓名:罗兰·约瑟夫·路易斯·奈特。年龄:二十九。住址:他说了,没提到那个没有电梯的简陋公寓房间是别人的,只让他合住一两天,也没提到如果那个住户决定把他赶走的话,这个住址到下星期也许就不能用了。另一方面,他以前多半子是在这样一些地方度过的:不是在那一类的住所,就是在一家旅店,再不然,要是一个去处也没有的话,就宿在街头。

父母:他把姓名说了。姓是不一样的,因为他的父母没有结过婚,也从来没有同居过。接见人员没有说什么;这原是很平常的事。罗利也没有作这样的补充:他所以知道他的父亲,是因为他母亲告诉过他父亲是谁,他还模模糊糊记得见过一次,是个魁伟的人,下颚宽厚,眉头紧蹙,险上有个疤痕,对儿子既不亲切,又没兴趣。几年前,他听说他父亲判了无期徒刑,关在牢里。如今是不是还在牢里,或者已经死了,他都不知道。至于他母亲,倒是多少一起生活过一阵,他直到十五岁那年才离开家,街头。他相信她眼下不是在克利夫兰就是在芝加哥。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见到她的面,也没有接到她的信了。

学历:念完小学八年级。他上学那时,头脑又聪明又灵活,现在遇到新鲜事物,仍旧是这样,可是他明白,如果黑人要搞垮臭白佬的罪恶制度,就少不得学会不少知识,可现在他再也学不到了。

工作经历:他拚命回想起一些名称和地点。离开学校后,也曾干过一些活——跑堂啊,铲雪啊,洗车啊。后来在一九五七年,底特律受到全国经济衰退的袭击,什么活都没有了,他吊儿郎当,不干事,偶尔也掷掷骰子赌钱,摸摸人家的口袋,随后就是第一次判罪:偷窃汽车。

接见人员问:“你在警察局有犯罪档案吗,奈特先生?”

“有。”

“恐怕得让我知道详细情况。我想我也应当告诉你,事后我们还要去核对,因此,如果我们先从你那儿了解到正确的情况,事情就好办些。”罗利耸耸肩。这帮‮子婊‬养的当然要核对啰。不来那套花言巧语,他也知道。他先把偷窃汽车案的详细经过告诉了招工处这个人。当时他十九岁。结果判处缓刑一年。

现在可用不着去管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了。谁来关心事情真相呢?当时另外几个人坐在汽车里,叫他搭车,他跟着去了,坐在后座当个乘客,闹着玩的,后来巡警拦住了他们,把坐在车上的六个人统统告上偷窃罪。第二天出庭前,有人跟他做了笔易:只要服罪,就会得到缓刑。他又着慌又害怕,同意了。这笔易说到做到了。他到法庭上一进一出只花了几秒钟的工夫。

到后来他才明白,如果当时找个律师给他出个主意——白人小伙子就会这样做的——只要不服罪,大概会让他开罪名,最多也不过是由法官给他一次警告罢了。人家也没有告诉他,一服罪,管保就会作为一次犯罪,列入档案,就会象妖魔鬼怪一样,一辈子骑在他的肩上了。

这一来,碰到下次犯案判罪,处罚也就重得多。

接见人员问:“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

“我进了监狱。”那是在一年以后。又是偷窃汽车。这一次是实有其事的,另外还有过两次,但都没有给逮住。判刑:两年。

“另外还有别的吗?”这下子可把人“将”死了。一讲出来,他们总是合上登记簿——不走运,没工作。好吧,让他们去钉死在他们那个臭活上吧;罗利还是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到这儿来。

“持械抢劫。我被判五年到十五年徒刑,在杰克逊监狱关了四年。”一家珠宝商店。他们两个人趁黑夜破门进去。只搞到几只不值钱的表,一出门,就给逮住了。他蠢得竟然带着一支22口径的手。虽然他没有从口袋里取出来过,可是就凭在他身上搜到这一事实,罪名就加重了。

“把你释放出狱,是为了你守规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