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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炎热的下午。

我刚刚拖干净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气,倒了杯冰水喝,看着钟,预备去接小明回来。小明上幼稚园,迟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台的竹帘幌动,一阵好风。

我们住在这里已经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务员,在政府机关做事。好处是有的,像这层配给房子,如果在外头租,还不知道是什么价钱呢,但是生活太稳定了,家明不但有点壮志消沉,而且也懒了下来,不到一、两年间,间就长了一圈,最近连肚子都凸出来了。

我笑他财未发,身体先发。

先一阵子女佣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辞掉了。一个月一千多块钱,连洗衣机洗碗机都买了给她,小明出生那年开始做的,好几年的宾主,说走就走,一点情义都没有,也只好随她去。

现在凡事自己做,倒也无所谓,空的时候还可以去喝一顿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里,反正她们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过了,没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子过得这么快。小明长得飞快,一下子子又要换松的,皮鞋不够大了。没有他,我还以为时光是停留不动的。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样的工作。我奇怪的想:这就是做人吧?想到当初中学毕了业还巴巴的读了三年大学,如今也不过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学里的同学,虽然说大学间接也是婚姻介绍所,到底别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捞得风调雨顺,最后总还可以嫁得个金婿。何必去读大学!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叹了一口气,实在有点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电话给母亲。

“妈妈,麻烦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两个礼拜没来了,你爸想他想得紧,我把他接了来,干脆吃了晚饭,才把他送回来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他听话,就玩久一点,你们吃不消,就把他轰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酸好一点没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妈妈,别提了。”我说。

“啊,你算是中年,我们岂非成了老不死?”妈妈笑。

“妈妈,我三十岁了。”

“人生刚开始呢,好好的捱吧。”她还是笑。

“再见。”我说。

母亲也挂上了电话。

我坐在客厅里,动也不想动。

当年我可没想到子会演变成这样:带儿子,理家务,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轻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约会,吃喝玩乐,回了家就专听电话,功课不行了,自有男同学抢着帮忙。

那几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现在这样,也是应该的。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之后,也该完了,我还冀望些什么?如果以这种于终老,在别人眼中,也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么?

我生活中还少了什么?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完报纸吃饭,吃完饭看电视,看完电视与儿子玩一阵子,就该睡觉了。他很习惯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发脾气,在别人的眼睛里,他也就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不消说,我们的婚姻维持了这么久,他没有夜归过一次。发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齐齐的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争气的孩子,我与他们有说有笑,相处得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