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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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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過彈片,烈跳動時引起的疼痛讓他有一瞬間以為自己身體裏的彈片還沒有取出來。

“犯罪巷裏的搶劫犯,一座城市亂到了一定程度,什麼人都不安全。”布魯斯輕聲説道。

“就這麼簡單,沒有陰謀詭計?還是你不想多説?”託尼説。

“我是沒有可以説得。”布魯斯低下聲音,“你沒有在哥譚呆多久,所以你不瞭解那座城市,她……看着人們把一切都毀滅。”

“所以韋恩公司一直致力於哥譚的公共事業發展。”託尼喃喃説,“老實説,我也該幹這事,我曾經……我曾經幹過一些很不好的行業,害死過很多人。而我的父母,我原來以為他們是死於普通車禍的父母……他們其實死在我父親曾經的朋友手上……”他在朋友那兩個字的時候聲音驟然壓低,似乎是在強烈的剋制自己的情緒,但是即使如此,瘋狂和憤怒在他的聲音裏依舊是如此明顯。

“你想要……殺了他?”布魯斯垂下眼,“你做了嗎?”

“殺了他?不,千刀萬剮都不足夠平息我的怒火!”託尼低聲吼道,他直起身,隨後自般的猛然往後一靠,頭狠狠地砸在牆壁上,“碰”的一聲響。

即使在這偏僻的角落裏,這一聲也引起了幾個人的注意,他們轉過頭有些慌張的看着今天歡會的主角在發瘋,瞪大眼睛用眼神詢問布魯斯。

布魯斯抬起手裏的酒杯,搖搖頭,示意一切都好。

“但是,我沒法做,我他媽的沒法做。”託尼握緊拳頭,一拳頭砸在地上,疼痛讓他覺得好受些,好像這樣就能壓的住他蹭蹭往上躥的火一樣,“因為我最好的朋友,或者説我以為是我最好的朋友的那個人阻止了我!因為那個該死的殺手,是他最好的朋友,而他不能讓我殺了那個人!”託尼氣,壓低聲音喊出這段話讓他聽起來像哭一樣。

有點丟人,但是誰在乎呢。

託尼不在乎。

這個世界沒有佩珀,沒有哈皮,沒有睡衣寶寶,沒人會看到他現在這個鬼樣子,沒人知道他會崩潰,頹廢。

這裏只有另一個有錢的花花公子,他不會知道他到底在説什麼,因為他不知道史塔克夫婦的事情。

甚至於這個人還和他一樣死了爹媽,他能受到他的痛苦,因為他會和他同樣的痛苦。

託尼的內心深處屬於惡的那一面,低聲在託尼耳邊誘惑道,説出來,把旁邊那個人的傷口也撕開,讓他和你一樣疼,這樣你就會快樂了。

而屬於善那面咆哮着説,做點好事吧,託尼史塔克,你旁邊這個只是個普通人,他沒法承受這個。

但是布魯斯低頭看他時的眼神又告訴他,他能承受這個。

“不是,不是因為你的朋友。”布魯斯説,“而是因為你,是你沒去那麼做。我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但是確實你選擇沒去做。”他的語氣堅定,彷彿他能看見當時是什麼情況一樣。

託尼扶着牆站起身,和布魯斯面對面:“我做了!”

“你沒做。”布魯斯搖頭,“我也曾經面對過那樣的情況,在面對殺死我父母那個人的時候,我差一點就舉起槍了。”他淡淡的説道:“我差一點就舉起槍了。”他差一點就舉起了槍,差一點。

什麼都準備好了,手裏拿着殺人的利器,是他費盡千辛萬苦回來的那把殺死他父母的槍。

他手裏握着槍,回憶自己學習過的所有槍械類知識。

他有可能打偏嗎?沒可能的,他從小接受阿爾弗雷德的訓練,沒人知道布魯斯韋恩除了好好生活以外什麼都會。

那把槍就藏在他的袖筒裏面,隨時隨地,只要他一抬手,他就能看見自己面前這個男人的腦袋上開一個出刺目的鮮血,就像他父母身上的一樣。

然後……

然後他問自己,然後呢?

韋恩公子因殺人而入獄,他伸張了自己的正義,然後這座城市依舊是該死的一團糟。

哥譚不會因為他殺死了一個搶劫犯而有任何改變。

他殺了這個人,除了讓自己快樂以外,幫不了任何人。

所以他最終又把槍放下了,轉而出去闖蕩了七年,再回來的時候,就變成了蝙蝠俠。

蝙蝠俠不殺人。

一是因為他不願把自己變成和那些殺人犯一樣的的人,二是因為……他沒辦法殺人。

他承認,他沒法殺人。

不是因為他沒有殺人的手段,而是因為他心裏有着和託尼同樣的憤怒。

那樣的憤怒催促着他用殘忍的手段殺死每一個把哥譚變成地獄的人,那樣的憤怒……讓他對整個世界失望,進而想毀掉一切。

所以他必須得壓制。

他看得出來,託尼同樣在壓抑這樣的憤怒,剋制自己殺人的衝動。

或許是因為他也知道自己離那線有多麼多麼的近,所以他小心翼翼的拽着另外一頭不敢放手。

這讓布魯斯覺得……很像。

他們很像。

託尼愣了兩秒,忽然放棄的説道:“是的,我是想殺了他,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我不能。那不是他,至少不完全是他的錯,他被人……控制了。”

“可是……”託尼抬起頭看着布魯斯的眼睛,自嘲般的笑道,“……可是為什麼,一個外人都看得出來的事情,他為什麼就是不明白呢?”*幾千光年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