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君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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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君怨吳伯雄內政部長大人:小女子名叫王昭君,今年三十九歲。在灣台土生土長,⾼職畢業,今有一大難題,不知向誰訴求。想想吳部長既然是管“內政”的,而小女子又是“內人”找您幫忙大概沒錯。
事情是這樣的。昭君在十年前嫁給了一個番人,他的眼睛是綠的,頭髮是紅的,在德意志國生長,聽説是屬於曰爾曼部落的。全部落的人吃飯時都用兇器——刀啦、叉啦!不像我們使兩秀氣斯文的
子。我下嫁的這個番子人還不錯,體貼温柔,而且是他們部落裏的秀才。
十年前帶他來灣台,曰子不太好過。跟他走在街上,嚼檳榔的少年郎會擠眉弄眼地捱過來説:“嘿!我也不會比他差,跟我去困好不好?”有一次,一個老鄉計程車司機給我們敲竹槓,要兩倍的車錢,昭君火大起來,硬是一⽑也不多給。這個老鄉當街大聲喊叫:“你這個子婊,跟洋鬼子…”下面的話就不必説啦,你自己想象。
這些還是比較沒有知識的人,有知識的就禮貌含蓄多啦!一個初初見面的人當着番子的面,計算他聽不懂,問我説:“嘿,昭君,怎麼會去和番呢?肥水不落外人田,你不宰樣嗎?”很奇怪哩!人家蘇武從北方部落裏娶了一番婆子回來,就沒有人這樣辱侮他,反而少年郎都拍着他的肩膀讚歎:“蘇老大,有你的,給你賺到了!光彩光彩。”我問蘇武知不知道為什麼同樣是與番人合結,他與我境遇如此不同。蘇武笑一笑,嘴裏露出很多黑洞洞——他在北海牧羊的時候,常常啃⽑毯,把牙齒啃壞了。
“昭君小妹,”他説“這你就不明白了。你很有,可是缺少洞悉事態、分析現象的邏輯、理
。”他得意洋洋地説,一方面,漢民族有種族優越
,所以基本上反對異族通婚,把漢族純潔的血
搞混了。另一方面,漢人又有一個觀念:女人是男人的“財產”——説得好聽是“寶貝”説得不好聽是“肥水”:因為是財產,所以漢女子和番,是破財、損失;漢男子娶人家進來,是賺了別人的財,偷了別人的肥水。
“總而言之,”蘇武很耐心地對我解釋“女人是男人的財產啦!財產就是東西,東西就是物。用現代的話説,就是女的物化,懂不懂,嗯?”老實説,昭君實在有聽沒有懂,而且覺得無所謂。物化就物化嘛,女人是男人的財產有什麼不好?
可是,問題又來了。
去年昭君生了一個娃娃,還是男的哩!白白胖胖,眼睛又圓又亮,可愛得叫人心都化了。昭君和番子爸爸商量之後,歡天喜地地去給娃娃申請一個國籍。那個判官説:“不行。據灣台有關法律,這娃兒不能做國中人。”
“為什麼?”
“因為他爸爸不是國中人。”
“可是他媽媽是呀!”昭君很緊張地説,而且趕快給他看我的黑頭髮、單眼皮。
“我知道媽媽是呀,”判官不耐煩了“可是媽媽不算數。”蘇武也抱着他的兒子在申報(他的兒子又幹又瘦,醜得很,真的!)沒幾分鐘就出來了,手裏拿着一本嶄新的護照,“傻瓜,”他説“你若是在‘父’那一欄寫個‘不詳’,你兒子就可以作國中人了。”如此這般,昭君本來想把兒子奉獻給國家,既然不承認他是國中人,我只好把他奉獻給曰爾曼族,讓他去統一德國了。
可是昭君心裏難免有點怨恨:為什麼國中男人的孩子都是國中人,國中女人的孩子卻不算數?這樣的法律又怈漏了什麼心態?趕快去找蘇武。
“很簡單嘛!”蘇大哥雄赳赳、氣昂昂地説“女人只是半個人嘛!你沒想過,為什麼女人向行銀開户、款貸、為人擔保,買賣房屋什麼的,自己簽章都不能算數,必須要有丈夫的簽字才算?一樣的道理嘛!你怎麼到現在還不明白?”離開蘇家的路上,昭君一直在想:好吧!國中人不承認、不接受我的孩子做國中人,因為我只是個女人,只是媽媽,那沒什麼關係,做曰爾曼人也不錯啦!可是,可是,萬一我和番子爸爸離婚,孩子歸誰呢?
他們父子兩人都是外籍,如果有了爭執,灣台的法律能用到他們頭上嗎?如果不能,那我這個做媽媽的,豈不要失去一切的權利?
“你省省吧!”番子爸爸満面譏笑地説“如果我們開始爭孩子監護權,你還是遠離灣台法庭,到德國去爭吧!曰爾曼人相信孩子是應該跟着⺟親的。你以為灣台的法律會把孩子判給你?你忘了你是個女人,半個人啊!呸!”吳大人,我相信您平常一定不曾想過這些問題,您自己的女兒大概並未和昭君一樣和番而去。輿論界也不曾注意這個問題,因為社會上和番的女子畢竟極少。可是,您得承認咱們大漢民族這個堂堂法律實在不怎麼公道,是不是?您聽過“賽珍珠基金會”吧?他們收容了許多越戰期間混血的兒孤,國中的媽媽無力撫養他們,番族的爸爸又本不要他們,大漢民族的灣台社會稱他們為“雜種”;這些孩子生在灣台、長在灣台,咱們的法律卻不承認他們是國中人,因為“媽媽”不算數,所以他們是“無國籍人士”!您不覺得這樣的法律可惡、可厭嗎?
昭君的娃娃做不做國中人,其實沒什麼關係啦,只是老是被大漢同胞看作一桶“肥水”、被大漢法律當做半個人來處理,心裏實在有點難過。您能不能和禮賓司司長商量商量,把這個落伍的法律改一改?
王昭君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