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五十五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太祖建都金陵,四方貢獻賦税,從長江抵達京城,道路近易於運送。
自從成祖遷都於燕,道路遙遠,制度一共改變三次。
最初施行支運,後來施行兑運、支運互相參用,到最後支運全部變成長運麗制度被確定下來。
洪武元年,北伐,命令浙江、江西以及蘇州等九府,運糧三百萬石到汴梁。
隨後大將軍徐達命令忻、崞、代、堅、台五州運糧至大同。
中書省公文下發山東行省,招募水工調發萊州洋海倉的糧食供應永平衞軍餉。
此後海運供應北平、遼東軍餉作為固定的制度。
西北邊防則疏浚開封漕河供應陝西軍餉,從陝西轉運給寧夏、河州。
西南則命令川、貴納米中鹽,以省去長途運輸。
於是各路都就近輸送,得到其便利。
丞樂元年,接受户部尚書鬱新的建議,開始用承載二百石以上的淮船,途經淮及沙河抵達陳州穎岐口跌坡,另用巨船入黃河抵達八柳樹,用車運往衞河輸納北平,與海運互相參用。
當時皇帝多次臨幸,各種費用供給,不只是供應邊防軍餉。
淮、海運輸線共二條,而臨清倉庫存儲河南、山東的糧食,也用以輸送北平,合計共有三條線。
只有海運用官軍,其餘都是民運。
自從疏浚會通河,皇帝命令都督賈義、尚書宋禮用水軍運送。
宋禮因海船大的可載千石,製造濫便壤,便製造淺船五百艘,運輸淮、揚、徐、充糧食一百萬石,以與海運之數相當。
平江伯陳管繼任,多增至三千多艘。
當時淮、徐、臨清、德州各有倉庫。
江西、湖廣、浙江人民運糧到淮安倉庫,分別派官軍在近處運送。
從淮到徐用浙、直的軍隊,從徐到德用京衞軍,從德到通用山東、河南的軍隊,依次遞運,每年共四次,大約可運三百多萬石,名叫支運。
支運的方法,支是不必出當年人民納的糧食;納是不必供應當年軍隊的開支。
總計數年以為增減,期約不失去經常的額數而止。
於是海、陸二條運輸都罷除,只保存遮洋船,每年於河南、山東、小灘等水邊,兑糧三十萬石,十分之二輸送天津,十分之八從直沽入海輸送到薊州而止。
沒有幾年,官軍多所調遣,便又用民運,道路遙遠多次超過期限。
宣德四年,陳管和尚書黃福建議恢復支運法,便命令汪西、湖廣、浙江人民運糧一百五十萬石到淮安糧倉,蘇、松、寧、池、廬、安、廣德人民運糧二百七十四萬石到徐州糧倉,應天、常、鎮、淮、揚、鳳、太、滁、和、徐人民運糧二百二十萬石到臨清糧倉,命令官軍接着運送入京、通二糧倉。
人民的糧食就近納入官倉以後,人力大大減省,便測量地方遠近,糧食的多少,調民船十分之一或十分之三、五分之一以供給官軍。
只有山東、河南、北直隸便徑直送往京倉,不用支運。
不久命令南陽、懷慶、汝寧的糧食運往臨清倉庫,開封、彰德、衞輝的糧食運往德州倉庫,此後山東、河南都運送德州倉庫。
六年,陳逭奏言:“江南人民運糧到各官倉,往返將近一年,耽誤農業。
命令人民運到淮安、瓜洲,兑給衞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