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你是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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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人案傳銷案分別立案,開庭時間一前一後,面向社會公開,允許媒體旁聽。
為了儘快平息輿論,傷人案被放在了前面,上午九點,在白河市水雲區人民法院開庭。
經過控辯雙方的稱述辯論等一系列環節之後,上午十點半,庭審法官宣判。
大致意思是説,趙澤君等六人在解救被困公民中,被困公民已經面臨了生命危險,傳銷團伙人數眾多,並且使用了電鋸等殺傷力極大的武器,趙澤君等人出於自衞和保護他人,被迫使用暴力,導致對方多人受傷,按照法律神和條文,依據事實基礎,構成正當防衞,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剛走出法院,趙澤君和律師團隊就被一大羣記者圍住了。
“趙先生,請問您在事前有沒有想到會無罪釋放,據以往類似情況的判例,在審判之前,普遍認為最後的結果是防衞過當。”一名記者問。
趙澤君呵呵一笑:“所以説,法律和法制建設,都是不斷進步的,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斷髮展中的,我們還是要對法律有信心。”
“趙總,這次能做出無罪判決,是否因為社會輿論高度關注?”
“你這個問題,本身就有不構成問題。”趙澤君反問説:“難度輿論監督和法制建設有矛盾嗎?他們本來就是相輔相成的嘛。”
“您在救人之前,是否想到過有可能面臨刑事處罰?”一名省台的記者問。
“我當時倒沒有想這麼多,因為情況太緊迫了。”趙澤君笑了笑“就像剛才我的辯護律師所言,現實不是電影,在面臨生死的危機關頭,本沒有時間讓你去考慮事情的前因後果,有哪些選擇,然後在非常理
的做出危害
最小的舉動。我想請問這位記者朋友,在電鋸和可能面臨的刑事處罰中,您會怎麼選?”在場記者中爆發出一陣善意的鬨笑,有人又遞過話筒,很八卦的問:“聽説被救者是您的高中女同學,你這算不算是英雄救美呢?”趙澤君想了想,説:“美則美亦,英雄嘛,卻算不上。英雄之所以稱之為英雄,是因為他能做出平凡人做不到的事,而這次,我想任何一個稍有良知和血
的人都會和我做出一樣的選擇。另外説一句,我個人並不喜歡一個需要英雄的社會。”
“為什麼?”有記者問。
“如果人人都能遵紀守法,法律可以保護每個人,那何必還需要所謂的英雄呢?”趙澤君笑了笑。
澤聯科的律師站出來説:“好了各位,這段時間趙總非常疲憊,需要休息。提問到此結束。”在律師的陪伴下,穿過記者的包圍圈,一隻腳剛踏上車,後面的記者羣裏有人大聲提問:“趙總最後一個問題,網上有人説,您的行為不止是正當防衞,應該給您頒發見義勇為獎章,您怎麼看?”趙澤君回頭哈哈一笑:“我不反對。不過我建議,大家現在可以把注意力從我身上轉移開,放到那位金老師身上了。法律的作用,不僅是保護好人,還要懲罰壞人。”傳銷案件的審判,在一週之後進行,到時候趙澤君會作為證人出庭。…法院的審判結果趙澤君並不意外,沒死人,正當防衞還是防衞過當,本就在兩可之間,無論怎麼判都是合法。
引起了這麼大的輿論關注,加上蘇南省高端商圈的力量,自己要是能坐牢那才叫怪事,最壞的結果也是緩刑,無罪在情理之中。
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很多事情功夫本就在戲外。
傷人案塵埃落定後,先去了一趟白河市礦區。
看在丁嵐的面子上,礦區的老礦長魏平着實幫了不小的忙,如果沒有魏連山帶着一羣礦山的小兄弟幫忙,那天還真未必能順利把人救出來。
後來才知道,丁嵐和魏平和礦區的關係其實並不太深。兩年前,魏平有樁官司,對方他本得罪不起,丁嵐從中牽線,介紹了個朋友給魏平認識,幫魏平擺平了官司,魏平算是欠丁嵐一個不大不小的人情。
這次丁嵐一個電話,人家連親兒子都派來了。事情了了,當然要上門道一聲謝。
魏連山他們被礦區派出所帶回來後,直接放了,只是自案件審判結束之前不許離開礦區,其他一切照舊。
現在主犯無罪,魏連山這羣從犯自然也沒罪,老趙前腳説這個社會不需要英雄,後腳就在老礦區裏,受到了英雄一樣的待遇。
不是因為他救人。
救人嘛,正如趙澤君所言,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誰看到都會救,何況救的還是個標緻的姑娘,這事擱在魏連山這羣頭小夥子身上,説不定連對方腦漿子都直接打出來,隨便丟個礦坑給埋了。
真正讓他們佩服老趙的,是在事發後,趙澤君一個人把所有的事都扛了。
要知道在當時,沒有任何人能判斷最後到底怎麼判。
魏連山是礦區少年們的頭頭,回來之後這麼添油加醋的到處一講,‘建武市的趙老闆’的名氣在礦區少年中不脛而走。
花錢讓混混和小弟幫自己頂罪的老闆比比皆是,然而幫小弟們頂罪的老闆,打着燈籠也找不着第二個。
趙總,仗義!
魏連山帶了一大羣小兄弟要請趙澤君喝酒,被他老爹,白河市老礦區的礦長魏平給一腳給踹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