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自己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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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林平第一次萌生出要自己掌握一切的想法,以前無論是前世還是之前的幾個月,林平都算是為別人打工,而沒有想過自己當老闆,因為自己當老闆雖然好,但是自己當老闆要心的事情實在是太多,而且雖然他是打工的,但是賺的錢來説比起前世來説已經不是一個檔次上的了,只要這樣努力十年,那賺的錢就足夠他舒舒服服的過完下半輩子,所以林平也沒有打算自己開公司,但是現在林平萌生了這樣的想法,而且這樣的想法一發不可收拾,沒有哪個男人不想功成名就的,而在現今的情況,要想功成名就無疑就是從政或者經商,從政林平是沒有什麼興趣的,那麼剩下的就是經商了,而且如果收購了出版社,肯定對於他將來當作者肯定有好處的。[。]當然以林平現在的狀況來説還是不可能把太多的
力放在公司的事物上,畢竟他現在的主要的收入來源都肯定是當明星賺來的錢。
已經確認了只和藍天出版社合作到這一次為止,林平的怒火也漸漸降了下來,生氣沒用,反正事情都已經發生,沒辦法改變,而怒火平息的林平甚至連打電話過去詢問心思都沒有了,得到的答案無非就是坦然承認或者敷衍他,既然已經決定不和李長天合作,那他的回答也不重要了,不是麼。
“瓶子,在想什麼呢?怎麼還不走?”胡歌從教室裏走出來説道。
林平一愣説道:“沒,想點事情罷了!”林平沒有想把這些事情告訴胡歌這些朋友的打算,有些事情還是自己處理就好了。
“我説你們今天可要玩的盡興,最好拿下一個回來!”林平嘿嘿笑道。
“你又不是不知道,主要是小平他…我和袁宏只是湊個數而已!”胡歌無所謂的説道“不過嘛,難得小平他大方一次,肯定要讓他出血一次,要不然怎麼對的起我們倆的賣力演出!”林平要默默的為孫小平默哀了,孫小平可不是他這樣已經有着很多通告的藝人,平時的生活可沒富裕到可以隨便請人的地步,不過為了泡妞,額,不是,是為了愛情,不出出血怎麼行,如果不是林平這一次要趕通告,肯定也要讓他出出血的,上一次他們可也沒對自己客氣。
告別了胡歌,林平大步朝校門外走出去,邊走邊想一些出版社的事情,等收購了出版社,那出版社肯定要做出一點成績的吧,林平腦中有不少的好書,比如《誅仙》,其實林平是比較傾向《誅仙》的,因為誅仙的情比起其他的網絡來説要細膩的多,裏面張小凡和碧瑤,陸雪琪的愛情故事
動了不知道多少的誅仙的粉絲,只不過林平自己的文筆很一般,當時的記憶比起現在要遠遠不如的,所以林平雖然更傾向《誅仙》,但是卻不敢動筆,生怕這麼一步經典之作要被他寫爛了,但是現在他的記憶力得到了空前的開發,就算自己不用動腦筋完全模仿也可以完成,所以他現在才有了動筆寫《誅仙》的打算,不過誅仙最後的爛尾也讓林平頭疼不已,他有些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要知道這絕對是《誅仙》的一大敗筆,如果不能好好處理的話,那最後的問題可足夠讓他鬱悶的了,哎,這就是抄襲的代價啊,蕭鼎啊,蕭鼎,你可算留下了一個大爛尾了了,這可讓他怎麼班呦!
不管了,乾脆也像蕭鼎那樣子來個慢功出細活,磨他個幾年在説,反正自己這幾年的時間也都會集中神在娛樂圈,反正十年後他也還年輕的説。
當然好書不只《誅仙》,還有一本也讓林平喜歡,那就是夢入神機的《佛本是道》,相比起前兩本來説《佛本是道》的影響力顯然要更大一些,一本佛本引出了一個神秘的洪荒世界,嚴格算起來那些後來的洪荒文都是佛本的同人,其背景之宏大絲毫不下於《星辰變》,而且相比《星辰變》和《誅仙》,《佛本是道》是洪荒文的開山祖師,開創了一個大類的牛書,這點就比其他兩本要強上不少。
對於夢入神機,林平的評價要遠比蕭鼎和番茄高,番茄和蕭鼎雖然寫的不錯,但是也只是在別人設定的基礎上,本身並沒有什麼太強大的創意,而夢入神機就不一樣了,先後《佛本是道》,《龍蛇演義》,《陽神》都是開山級別的鉅作,佛本引出了一個洪荒的世界,龍蛇揭開國術的神秘面紗,陽神則是開闢了另一種古典修行之路。從這三本書之中我們能受到夢入神機的深厚的國學功底,撲面而來的古典的氣息,讓人深陷其中。
雖然《誅仙》可以慢慢磨,但是那個速度實在是太慢了點,出版社肯定還需要其他的書來撐着,那《佛本是道》就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佛本》啊,經典的開山級別鉅作啊!
林平走到學院門之外,早有一輛保姆車在那裏等着了,車裏方清已經等了有一段時間了,看到林平走出來,連忙説道:“瓶子,快點,還有兩個小時發佈會就要開始了!”林平看了一下時間確實不早了,也有些慶幸還好發佈會是放在上海,要是在北京或者台灣或者香港什麼的,那今天早上可能就要先去了吧,不可能像現在這樣悠閒的上着課,下了課才去趕通告。
上了車,林平第一個問的卻不是通告的事情,而是問了一件讓方清有些驚詫的事情“你知不知道有什麼著名的獵頭公司?”要放大部分力在娛樂圈的林平是不大可能花費太多的
力在將來收購的出版社上,那最好的辦法就是請一個人來幫忙管理,與其去招聘,大海撈針,又麻煩至極,不如讓獵頭公司去忙活,他只要負責挑選自己滿意的管理人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