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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1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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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有時候,人會到傷,這是一種極不健康的情緒,因為傷往往出現在人們無力改變現實的時候,出現在人們回憶的時候,出現在人們軟弱的時候,那一天,我坐在寫字枱邊,用手拂去電腦顯示器上的灰塵,把煙灰缸整個扔進垃圾袋,又轉動坐椅,目光掃視房中一切。這時,傷便自天而降,猶如一記突然襲來的重拳,還沒等我伸手抵擋,便把我徹底擊倒在地,它就是這樣明目張膽、大大方方而來,它站在我面前,厚顏無恥而又趾高氣昂,此種作風,當然十分討厭,而我卻無法對此局面做出任何反應,而是閉上眼睛,聽憑這種覺的發落,也不知過了多久,我清醒過來,從垃圾袋中把煙灰缸撿出,來到廚房洗淨,又走回廳裏,打開手提箱,把裏面的髒衣服分門別類地放成兩堆,掀開洗衣機蓋,放進半箱水,倒進洗衣粉,然後把一堆衣服扔進去,把定時針擰到半小時,開始洗衣服,我坐在洗衣機邊,手裏拿着一本書,看也看不看,只是出神地聽着洗衣機忽轉忽停地隆隆聲,半小時後,一堆洗完,我又一件件抖開,用衣架晾在陽台上,然後重複上述過程,洗第二堆衣服,洗完後,我把手提箱裏的其它用品物歸原處,給還在飯店辛苦奮戰的趙東平打了一個電話,鼓勵他繼續頑強地寫下去。

順便提一句趙東平,在我和陳小如膠似漆時,他則心猿意馬,不平衡之極,首先,陳小每天來看我,於是我在她不在時拼命寫作,本沒功夫跟趙東平閒聊,陳小一來,我關起房門,當然對他絕不理睬,因此,他的孤獨可想而知,別的我忘記了,我只記得他帶去的八千塊錢被他這個一錢如命的人花個光,這種情形頗為少見,也不知他如何向媳婦待,再者,我走時,他的十集只進展到三集,也不知我走後他如何能把後七集糊過去。

我之所以寫的如此迅速,是因為我以為能儘快回家,與陳小一起生活,這種生活我們幾次提及,而她每次提及時都興致高昂地與我共同描繪,這樣,在我頭腦中便形成一個錯覺,以為她當真願意如此,並且也能辦到,於是辛苦張羅,把共同描繪的無影世界視為真實,於是儘快趕奔而去,沒想到,你四腳如飛,你風馳電掣,你如期到達,你以為一步登天,可惜回頭一望,她卻原地未動,而你則獨自進入必須有兩人才能成為樂園的家中,頃刻間,樂園變成監牢,你成為自己苦心營造的世界的囚徒——可氣的是,由於不善汲取教訓,這種自取其辱的情況在我爛泥糊不上牆的人生中曾不止一次地發生!真是可悲可嘆!

102我討厭姑娘拒絕我,不管什麼樣的事,不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也不管為什麼。

對喜歡的姑娘,我從不提出任何要求,就是不給她們拒絕我的機會。

對我來講,喜歡一個人,就意味着永不拒絕。

無論什麼樣的事,無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也沒有為什麼。

永不拒絕,這是偏執而可怕的情,我知道。

我錯了,我更應知道的是,我也應學會拒絕——拒絕一切,拒絕一切的一切。

103也許,我是個漫至極的幻想者,也許,我只是一個愛好者而已。

不清自己,我在回到家洗完所有髒衣服又完所有煙的時候我還不清自己,不清陳小不清一切。

但我知道,歡喜喜回家準備與陳小共同度這一想法是一個地道的蠢想法,當一個蠢想法發自內心的時候,當然就成為蠢之又蠢的想法。

當一個人為蠢想法着的時候,這個人就註定成了蠢貨,當他發自內心地為蠢想法着的時候,這個人當然就成為蠢貨中的蠢貨——不言而喻,在這方面,我是指爭當蠢貨之王方面,我不幸地一而再再而三地遙遙領先——那個詞兒叫什麼來着——“冠軍”他媽冠軍。

不要笑,在寫出這些話的時候,我的淚珠兒還在眼眶裏打着轉兒呢。

然後,我表情恢復嚴肅。

肺腑之言:這真是一件應當嚴肅對待的事情。

104回家三天以後,我做出決定,放棄劇本,開始對我來講真正意義上的寫作,我是指,小説。

做出這個決定後我輕鬆了很久,生命短暫,脆弱,一錢不值,在裏面苦掙苦熬實在荒唐,最無恥的充滿謊言的體面生活對來我説枯燥無聊,它所樹立的希望人所共知,惡俗不堪,即使是作為換換口味,我也要原地轉身——為什麼不試試更為絕望的生活呢?

那天天氣熱得出奇,陽光從窗外直進來,我頂着烈,站於陽台之上,把頭探出窗外,望着樓下二環路上一輛接一輛行駛的汽車,把嘴裏未完的香煙吐到空中,看見小小煙頭緩慢下墜,我不興致,我到自己正像煙頭一樣,帶着微弱的火光,緩慢下墜,一瞬間,竟以為區區十二層樓便是深淵。

105小説寫作,對我來講,意味着改變,不是變好,而是一切變壞,一切變壞的標誌便是停止謊言,説出實話,説出實話並不容易,實話意味着穿過謊言佈下的霧,去尋找事物的真相,當然,找到真相無法做到,最起碼,也應向着真相可能所在的方向追問幾聲吧。

我就是抱着這種態度開始寫作的。

106在我生活當中,見慣了這樣的人,他們對自己瞭如指掌,認為凡愚昧無知必是別人,凡恰當妥貼必是自己,一句話,他們初出孃胎便已至善至美,無需任何學習便已事事通。他們對生活的見解也異常獨到,認為不斷提高社會地位經濟地位就是爬向成功,認為生活便是柴米油鹽,便是勞動與娛樂,如在生活中屢遭失敗也可用“活着是福”來自我安,除了活着,他們對什麼都漠不關心,除了自己已經知道的東西以外,什麼都沒用,人生無需多講,只需經歷一番便可,這樣的人往往大同小異,窺一斑而知全豹,他們一茬茬活在世間,自生自滅,自知其苦,自得其樂,堅強勇敢,令人尊敬。這樣的人遍佈地球,直把地球搞得枯燥到了極點,幾乎難以居住,但凡你要厭倦他們,那出路只有一條,就是聽死人談話,也就是讀書,讀那些活着時非常有趣的人寫的書,因為這樣有趣的人物少之又少,所以,他們留下的書本就顯得物以稀為貴,我想,這就是我所認為的寫作的意義。

當然,能夠進行寫作的人十之八九也是屬於濫竽充數,混入寫作隊伍當中也不算難,問題是,判斷出自己是不是東郭先生並不難,倒是對自己的判斷深信不疑是件難上加難的事情。

自開始寫作到現今為止,我每都會溜到鏡前,仔細觀瞧辨認,通常看到的東西總令自己十分失望,於是咧嘴苦笑,然後心中充滿悲哀地離去。

特別提及,這一動作純屬自然而發,竟然無法制止,直至現在,簡直成了一幕每天自動上演的令我哭笑不得的醜劇——你可知道我仍堅持寫作是什麼意思嗎?

我説過,寫作,就是説實話,面對自我時,繞來繞去十分無聊,而沉默不講則是虛偽,只講一部分而不講全部則是説謊,而且是説謊中最壞的一種。

關於別人避而不談的話題我是説得太多了。

107開始寫作這件事讓我暫時把陳小放置一邊,我把自己沉入記憶中的世界,查閲自己倖存的記和以前留下的隻言片語,經過整理,慢慢摸索自己曾經糊里糊塗地走過的人生道路,有時記憶中斷,於是停止寫作,找來與我個人興趣有關的書籍,通過閲讀和思索來做自我分析,並記錄下來,以此作為我寫作的參考材料,我把這種活動稱做“我的工作”我的工作範圍極廣,從第一天開始便一下到達不着邊際的地步,事實上,我本就不知道我所做的是什麼,但是,僅僅幾天,我卻從中獲得不少樂趣,我從來就不是一個自信的人,隨着年齡增長,我對自己不自信這一點倒是越來越自信,因此,我對自己在工作中得出的結論往往遊移不定,所以,我的寫作也充滿疑慮,我時而懷疑自己是否具有寫作才能,時而對自己寫的東西疑神疑鬼,寫下一頁,不知所云,再寫一頁,依然如故,但我依然堅持不懈,我時而覺得應從內部描寫生活,時而覺得外部也應提及,總之,下筆千言,離題萬里,然而即便這樣,我也無法做到煞有介事,在沒有完全認定某種東西正確與否之前就不管不顧地繼續下去,當然,這裏面有很大原因是源於我不自信,而且,不知為什麼,自信的人總讓我到十分別扭,對此我曾百般思索,不得其正解,但有一點或可提出讓人討論,這是我僅僅是憑覺得來的,那就是,自信的人往往把其自信以專橫的形式表現出來,而面對專橫,我往往無所適從,因此,彆扭之情便油然而生。

108我十分欣賞老維特斯坦的《哲學研究》,就是前言部分的文字也讓人喜歡,隨便摘錄幾段如下:“我在本書發表的思想是我過去十六年來進行哲學研究的結晶,它們涉及許多論題:意義、理解、命題、邏輯等概念,數學基礎、意識狀態以有其它論題。我把所有這些思想寫成一些論述,即一些短的段落。它們有時成為關於同一論題的拉得很長的一鏈條,但有時我又突然改變,從一個主題跳到另一個主題。——起初我打算把所有這些東西彙集成一本書,我在不同時候把這本書的形式想象成不同的樣子,但重要的問題是這些思想必須以自然而然的順序從一個論題進到另一個論題,中間沒有節之處。

“我曾幾次企圖將自己的成果聯結為一個整體,然而都沒有成功。此後我認識到我永遠也不會成功。我所能寫的最好的東西充其量不過是一些哲學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