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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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大約十點半,我走進又走出西七十二街的普酒吧。
大約一小時前開始飄起細雨。街上的人大多撐着雨傘。我沒有,但我有頂帽子。我停在人行道上,戴正帽子,調整帽檐。我看到對街停着一輛通用水星轎車,引擎沒有息火。
我往左轉,走到頂尖酒吧。我看見“男孩”丹尼坐在後頭一張桌子,但還是走向吧枱,指名找他。我講話聲音一定非常大,因為不少人都側目看我。酒保指指後面,我才朝裏走去。
他已經有人作陪。和他同桌的是個苗條的狐面女郎,頭髮跟他一樣白,但她的白,大自然可不敢誇口邀功。她的眉拔得很厲害,前額髮亮。
“男孩”丹尼介紹説她叫布賴娜(bryna)。
“跟心絞痛(agnina)押韻。”他説。
“當然也別忘了xx道(vagina)。”她笑起來,出細小尖利的犬齒。我拉過一把倚子重重坐下。
我説:“‘男孩’丹尼,傳話出去吧。金·達基男友的事我全知道了。我知道誰殺了她,也知道她為什麼被殺。”
“馬修,你沒事吧?”
“我很好。”我説“你知道我為什麼找她的男朋友這麼費勁?因為他不出來活動,原因就這麼簡單。不上俱樂部、不賭博、不四處閒蕩。也不認識什麼人。”
“你喝了酒,馬修?”
“你認為你是誰,西班牙宗教大審判①?你管我有沒有喝酒?”
“我只是奇怪啊。你音量很大。”
“呃,我是想跟你講金的事情,”我説“講她男友。知道嗎?他在珠寶界,不是很有錢,但也餓不死。子過得去就是。”
“布賴娜。”他説“到化妝間去補個妝吧。”
“噢。她不用避開。”我告訴他“我看她的妝還好好的嘛。”林“馬修——”—槌學堂·e書小組—“我現在跟你講的已經不是什麼秘密,‘男孩’丹尼。”
“好,隨你。”
“這個珠寶商。”我繼續説“依我看,他本來只是金的嫖客,不過後來事情有了變化。不知怎麼的,他愛上了她。”
“這種事情不是沒有。”
“沒錯。總之,他掉進愛河。同時,有人聯絡上他。他們有些貴重珠寶沒經過海關,也沒有所有權書。翡翠,哥倫比亞翡翠,上好的品質。”
“馬修,請你告訴我,你他媽的跟我説這些幹嘛?”
“這是個很有趣的故事啊,”
“你不只是跟我講,你在跟這一屋子的人講。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幹嘛?”我看着他。
“好吧。”他頓一下後説“布賴娜。注意聽着,親愛的。這瘋子想談翡翠。”
“為什麼?”
“因為他們是哥倫比亞人。”我説“這是他們的作事方式。他們如果有個理由殺誰,就會把全家一起幹掉,”
“老天爺。”
“也許他們覺得這樣可以殺雞敬猴。”我説“我看多了,這種例子常常上報,尤其在邁阿密。他們往往血洗全家,就因為那次毒品易甲耍了乙。哥倫比亞是個富有的小國家,他們有最好的咖啡、最好的大麻,最好的古柯礆。”
“以及最好的翡翠?”
“沒錯,金的珠寶商男友沒結婚。我本以為他結婚了,所以才打聽不到他半點消息,其買他還是單身。也許他在愛上金以前從沒談過戀愛。總之他單身,沒子,沒孩子,父母也死了。你想毀了他全家,你會怎麼做?你會去殺他女友。”布賴娜的臉刷地變得跟她頭髮一樣白。她不喜歡聽到女友被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