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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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午後,這座位於市郊的大型購物商場疏疏落落的沒什麼人。林詩皓在空曠的停車場挑了箇中意的位置停好車,在轉角的小攤子買了杯珍珠
茶,悠哉的步子才逛進五光十
的賣場中。
沒什麼特別想買的東西,來這兒的目的,只是想在大熱天裏找個能舒服地走路、想事情的地方罷了。
她以為收假以前,再也不會有什麼讓她習慣的想法、看法被攪亂的事發生了。
畢竟,就只剩不到二十四小時的時間嘛!
不過,她決定去看張婉綾的時候,沒考慮過這些。
否則,她早該想到,任何事扯到那複雜的一家人,就不會照常人的方式運作下去。
那個“張媽媽”
…
嗯,果然是和他們有血緣的人…
電視上親情倫理大悲劇裏的母親,總是有滿腹苦衷。
林詩皓辦過的案子,也見過冷血無情、不把血至親當一回事的女人。
“張媽媽”卻是屬於悖離這兩種“慣例”的人。
她愛她的孩子,但是她對他們的愛是有限度的;至少絕對及不上她對她的同戀人那樣的深情懸念。
同戀人!?
沒錯“張媽媽”是個千真萬確的同戀。
一個在世紀末的台灣社會都不能公開化的名詞“張媽媽”在三十幾年前就揹負了。
暗地裏,不見光的。
像所有政要權貴的大家閨秀一樣,被送出國念幾年書。不知是幸還是不幸的,有機會發掘了自己的“向”回國接受一樁被安排好的權宜婚姻,從這個豪門被送到那個富宅,過一樣公式化的生活。
沒有情的夫
關係維持了二十年“張媽媽”背地裏的同
戀身分,也有了二十年的歷史。
“怎麼?沒聽過有錢人家的醜聞是不?”
“張媽媽”倚着走道上的窗台,嘴裏吐出厚厚一層煙霧,濃濃的滄桑和世故包圍着她。
那一刻,林詩皓相信了她能堅持生理和情傾向二十年,依然好好地當着富家太太的能耐;那種韌
。
如果不是齊家的父親在外頭有了新歡,硬是要娶進門的話,時間還會更久。
“齊家和婉綾知道你的事嗎?”這是林詩皓的疑問。
“那個從小就不像小孩的老大可能知道一點,婉綾嘛…”
“張媽媽”搖搖頭。
“她不知道。”可惜離婚後的自由並沒能維持太久。
醜聞畢竟還是醜聞,尤其家裏還有個即將退休,仍挾着驚人政治資源的老父,就是有人會處心積慮找碴。
因着同戀的身分,在家族強大的壓力下“張媽媽”被迫再嫁;同時陪嫁了一股龐大的政治勢力。
婚後,她滯留國外,放着跟着她的女兒留在台灣夫家;以為同是政要的新任丈夫和自己父親,不會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