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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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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家庭主婦。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學念英國文學。十八歲入學,廿二歲畢業,同年冬天下嫁世傑,至今十二年。

大兒子已經十一歲,小兒子八歲。

或者我應該説,我並不是廉價屋村那種家庭主婦。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掃,我不洗熨。

世傑是一個工程師,大我六年,他事業不至於成功得可以買勞斯萊斯,不過我們也有三輛車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輛平治,當然你聽説過平治廠至為震驚,當他們發覺香港原來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場)、小黑豹開篷跑車,與一部本田。

我什麼都不用做,事實上我竟不知道這十二年是怎麼過的。當然,我生了兩個兒子,懷孕各花掉十個月。就是那麼多。

我不參加崇德會,我不學花,我也沒有開時裝店。

我説過了,我什麼都不做。我甚至不麻將。

我的兒子們功課好得要命,補習老師每星期只來兩次,他們有他們的主見,懂得跟我説:“媽媽,我想去買條間打褶的長褲,現在免費的。”你看。

所以我開始覺得無聊與寂寞。

如果我説我不快樂,我太不懂得恩。

但如果我説我快樂,我又在撒謊。

是的我彷彿什麼都有。珠寶、皮大衣、丈夫、兒於、房子、現款,年年到歐洲度假。我還有什麼不高興的﹖我內心知道,在銀狐與梨形鑽石之間,在兒子的笑聲與丈夫的體貼之間,缺少的是那種燦爛,那一道火花,剎那間的虹彩。

這算不算奢望?一個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藍鳥,是不是奢望?

世傑説:“你越來越沉默了,你知道嗎?”

“我去看過醫生,醫生説我貧血,因此疲勞困頓一點,請老爺原諒我沒廿四小時金睛火眼地侍候你。”世傑説:“説話別這個樣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從沒發過光與熱,十二年來我沒有與第二個男人喝過一杯茶,跳過一次舞。

我不是想無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開派對。我只是憧憬年輕的情侶們在淺水灣t恤短褲,火辣辣的太陽與情,他們青的面孔上凝着汗珠與愛情,影樹頂的紅花與他們的心。

我從來未曾有過這些。

與世傑做愛像刷牙。一種習慣,一種天職…每個子都如此做,每個子都應該做。

當然,刷牙也有好處:口氣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會因刷牙而興奮吧?

因此我變得消瘦而憔悴。因為我沒有前瞻,我也沒有回憶,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於世傑,我知道他的事,有時他回來,襯衫上帶着別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種人不風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裏,總有一兩個女孩子在他身後竊竊私語:“…看王世傑,是,那個,黑西裝,銀灰領帶的建築師。”女孩子還如見了糖一般的趨前去。

世傑是談笑風生的男人,漂亮、灑、幽默。

如果女孩子稱讚他:“王先生,你的領帶太配合襯衫。”他會説:“我的內褲更配我的膚。”當着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為這種笑話我已聽過一千次一萬次以上,我厭倦得要死。

好了,這是我的生活。

我推開兒子的功課,又合上。我的那份陽光呢?我也需要陽光。

然後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種非常健康非常可愛非常活潑的男孩子,一雙眼睛彎彎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來臉頰出現兩個酒渦,濃眉襯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種吃史各鰵魚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車服務公司遇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