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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九章再遇林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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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唐歡原來的房間之後,唐振國從寫字檯的屜裡拿出了三個單位用來裝文件的大紙袋,一邊遞給兒子一邊道“給,這都是你的。

“是什麼?”唐歡詫異的看了看自己的父親,順手接過來。

“你打開看看就知道了。”唐振國微微一笑。

帶著疑惑,唐歡把三個紙袋放在桌子上,又挨個拿起來打開,結果打開往裡一看,發現每個紙袋裡面都是一摞信封。

“這是?”看著裡面的一摞摞信封,唐歡一時間還沒反應過來。

“這都是你的信啊。”唐振國笑了笑“你走後,這些信就一直不斷,我又不能看你的信,因此,我就從單位拿了幾個文件袋,專門給你裝信封,然後放進你的屜裡,就等你回來後,自己去看。”說到這裡,唐振國忽然向唐歡眨了眨眼:“雖然我沒看過信,不過我卻知道,這都是女孩子寄給你的,嘿嘿。”對於老爸的調笑,唐歡只是報以微微一笑,接著就把文件袋裡的信封挨個倒出來看。當然,他並沒有馬上撕開信封,只是大概的看了看信封上的落款,略的看了一下,發現上面的發信人一欄,分別是殷音、高霞以及自己前生的老婆,今生的筆友,安靜。

這其中,殷音的信最厚,也最多,一共有十六封信,高霞其次,有九封信,安靜的信最少,只有五封。

“你也夠厲害的啊。”唐振國接著笑道“三個女孩兒給你寫這麼多信。比我當年都威風,我當年跟你這麼大的時候啊,還不知道怎麼寫信呢,呵呵。”

“嘿嘿。”唐歡笑著撓了撓頭“這就叫後推前麼,時代在進步,這人也要進步不是。”

“臭小子。哪學來這麼多口花花!”唐振國在唐歡的腦袋上輕輕一敲,接著道“對了,不止這些信,婷婷她,哦。就是你那個女同學,叫林毓婷的那個,她可是每天都來,幫我打水買菜做這個幹那個,唉,真是個好閨女。還有,除了她。那個楊書記地閨女也隔三差五的過來問你的事情。電話也打過幾次,可很多時候都打不通,偶爾接通了,也多是你媽接電話,然後她說,你在那邊整天不著家,就算回來了,也累得回房直接睡倒…你在那邊真就那麼忙?”

“那可不。”唐歡嘆了口氣“初來乍到麼。能不忙麼。香港那邊跟這裡不同,節奏很快,這個那個的事情多得很,我也忙的很啊。”

“那我看你是瞎忙活。哼哼,膽子越來越大。都敢私自逃學、逃跑了。”唐振國說到這裡搖了搖頭。接著嘆了口氣“唉。兒子,你剛離開的那幾天,我也氣過、惱過、擔心過,不過後來一個人仔細想了想,發覺對你啊,我已經是沒法管了。想想也是,你都能偷偷摸摸揹著我帶那麼多人去香港,還能落地生,那麼快在那邊安定下,又短短時間賺那麼多錢…這些我都做不來,也做不了,真懷疑你一個小孩兒是怎麼做到這一切的,或許,這就是人們所說地,無知者無謂,初生牛犢不怕虎吧。又或許,歷史上那些成功的人之所以會成功,也就是因為無所畏懼,敢闖敢做吧。哎,我不行了,老了啊。”

“爸,你說什麼啊在?”唐歡搖搖頭“你才多大啊,正是人生最當年的時候,說什麼老。”

“呵呵。”唐振國微微一笑,沒有說話。

“爸爸。”唐歡接著道“我早說過了,咱們這次來,就是要想法接你過去,然後我們一家人在香港去過新的生活,你放心,那絕對比在這裡強。那可是大香港,東方明珠,再說咱也有錢。”

“那個,再說吧。”唐振國輕輕把這個話題帶過,接著道“對了,歡,你快去把你媽叫回來吧,別讓她在外面丟人現眼。我這就去請個假,然後去市場看看,買點菜買點,家裡還有面,咱今天包餃子,吃個團圓飯。”

“不用了爸,”看到唐振國要離開,唐歡拉住他“今中午楊書記他們早都安排好了,要請我們一家去招待所吃飯,所以啊,這中午飯就不用做了。”

“去什麼招待所啊。”唐振國皺了皺眉“她還嫌不夠鬧麼,快去,把你媽叫回來,就說我說的,讓她別在外招搖了,今天咱就在家吃了,有錢也不能這麼個做作法,至於楊書記那邊,你也去說說,就說不用麻煩人家了,人家也很忙,你個小孩子說這話方便。”

“這個,不好吧。”唐歡為難的看了看老爸“不管怎麼說,這頓飯也是縣委請客,早都定好了,如果中途我這麼說,人家恐怕會以為咱…”

“哦,也對,也對,你看我,都被你媽氣糊塗了。”唐振國拍了拍額頭“那就晚上,晚上咱回家吃,千萬別再去招搖了。還有,就算是這樣,你也把你媽叫回來,別讓她到處惹人笑話了,她那臉皮不要了,我還要呢。”

“好,這個行,我這就去。”唐歡這次點點頭,把信封再次裝回文件袋,重新放回屜裡,這就蹬蹬蹬跑開了。

看著唐歡一陣風一樣地跑開了,唐振國微笑著搖搖頭,接著再次嘆了口氣,這才慢悠悠的開始往外走。

不說唐振國如何去請假買菜,這邊唐歡坐著桑塔納沒一會兒就來到了百貨大樓,不過,卻沒有看到想象中的那四輛桑塔納。

由於看不到車,唐歡不敢確定老孃還在不在這裡,但還是覺得來了一趟,先去看看再說。所以,唐歡還是照例讓司機在下邊等著後,他自己就進了百貨大樓。去尋找老孃。

由於現在大都還是上班時間,因此百貨大樓裡的客人並不多,售貨員也多坐在一起嘮嗑,而今天,售貨員三三兩兩聚集起來嘮嗑的人顯然比以往要多。

唐歡在二樓偶爾路過一個櫃檯的時候,忽然聽到這樣的言語:“…什麼?那個誰你都不知道?就剛才那富婆。嘿,我告訴你啊。剛才經理陪著地那富婆,原來就三樓地售貨員,就是開蛋糕店的那個…知道了吧?對,就她!哼,她我可知道了,以前她就會偷懶耍滑。仗著有個蛋糕店,整天看不起人。後來啊,好像她犯了事兒,進去了,又不知怎麼出來了,但是嫌丟人,就走了。據說啊。她那次去了香港。不知道怎麼搞的,成了香港人,還發了起來,這不,今次來,可不就帶著人來顯擺了。哼哼,這裡顯擺完了,可不就又去她原來的工作單位棉紡廠繼續顯擺了?什麼素質…不過,哎。要不說這人的命啊聽到這裡,唐歡也大體明白了,自己老媽情已經不在這裡了,而是去了棉紡廠。

就在唐歡轉身要走,準備繼續去棉紡廠的時候。背後忽然一個人叫住了他:“唐歡?是不是唐歡?”聽到這裡。唐歡轉身一看,原來是身穿西服腳穿皮鞋。背上斜揹著個黑大皮包的中年人,可不是好久沒見地林國華是誰。

“呵呵,我就說,肯定是你。”發現唐歡轉過身,李國華把黑皮包往後一帶,三兩步走了過來,樂呵呵的道“剛才看你背影我就覺得眼,嘗試著一叫,果然是你。”

“原來是林大哥。”唐歡對著他微微一笑“好久不見了。”

“是啊,好久不見了。”林國華走過來,對他嘆了一下,接著皺了皺眉“你怎麼沒上學?這個時候應該是上學時間吧?你這個時候來這裡做什麼?還穿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