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成三年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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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三年,,王正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伐鄭。(宋、衛未葬,而稱爵以接鄰國,非禮也。)[疏]注“宋衛”至“禮也”o正義曰:僖九年傳曰“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會諸侯,故曰子。凡在喪,公侯曰子”傳因未葬而發在喪之例。是先君未葬,嗣君不得稱爵以會諸侯也。知非逾年得成君者,文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
,
伯來求金,傳曰:“不書王命,未葬也。”彼王既逾年矣,猶不得稱王命臣,知諸侯雖則逾年,但是未葬,不得稱爵以接鄰國,正以王不命,臣明知其非禮也。
辛亥,葬衛穆公。無傳。
二月,公至自伐鄭。無傳。
甲子,新宮災,三哭。無傳。三年喪畢,宣公神主新入廟,故謂之新宮。書三
哭,善得禮。宗廟,親之神靈所馮居,而遇災,故哀而哭之。o馮,皮冰反。
[疏]注“三年”至“哭之”o正義曰:《公羊傳》曰:“新宮者何?宣公之宮也。宣宮則曷為謂之新宮?不忍言也。其言三哭何?廟災,三
哭,禮也。”《穀梁傳》曰:“新宮者,禰宮也。三
哭,哀也。其哀,禮也。迫近不敢稱諡,恭也。”二《傳》皆以新宮為宣宮,三
哭為得禮,故杜依用之。宣公以其十八年冬十月薨,至二年十月而大祥,祥而禘祭,神主新始入廟,故謂之新宮。《禮·檀弓記》曰:“有焚其先人之室,則三
哭。故曰:新宮火,亦三
哭。”鄭玄雲:“謂人燒其宗廟新宮。火,人火也。”《記》稱“新宮火”者,指此“新宮災”耳。傳例曰:“天火曰災,人火曰火。”三家經、傳有五字,皆為災。鄭玄以為人火,雖非其義,要天火、人火,其哭皆當三
,是其善得禮也。哀三年桓宮、僖宮災,不言哭,而此言三
哭者,《釋例》曰:“新宮者,宣公之廟,父廟也。諒闇始闋,而遇天災,故
而哭之以致哀,異於餘廟也。”乙亥,葬宋文公。無傳。七月而葬,緩。
夏,公如晉。
鄭公子去疾帥師伐許。
公至自晉。無傳。
秋,叔孫僑如帥師圍棘。棘,汶陽田之邑,在濟北蛇丘縣。o蛇,以支反,一音如字。
大雩。無傳。以過時書。
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赤狄別種。o廧,在良反。咎,古刀反。種,章勇反。
冬,十有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
衛侯使孫良夫來聘。
丙午,及荀庚盟。
[疏]“及荀庚盟”o正義曰:隱元年及宋人盟於宿,魯之微者及之也。此言及荀庚盟,及孫良夫盟,十一年及郤犨盟,皆是公自及之,非臣及之也。知者,僖二十八年傳“晉欒枝入盟鄭伯”襄十一年傳“晉趙武入盟鄭伯”
“鄭子展出盟晉侯”臣對君者,皆君自與盟,知此使來,亦公自與盟也。上言來聘,盟又不地,盟於國都,公親可知,故不言公。
丁未,及孫良夫盟。先晉後衛,尊霸主。
鄭伐許。無傳。不書將帥,告辭略。o將,子匠反。帥,所類反。
[疏]“傳不書”至“辭略”o正義曰:直舉國名,傳無其說,知是告辭略,故史異文耳。賈逵雲:“鄭,小國,與大國爭諸侯,仍伐許。不稱將帥,夷狄之,剌無知也。此年夏,鄭公子去疾帥師伐許,明年冬,鄭伯伐許,先後並無貶責,何獨此伐偏剌之?
【傳】三年,,諸侯伐鄭,次於伯牛,討邲之役也。(伯牛,鄭地。邲役在宣十二年。)遂東侵鄭。(晉潛軍深入。)鄭公子偃帥師御之,(偃,穆公子。)使東鄙覆諸鄤,(覆,伏兵也。o覆,扶又反,注同。鄤,亡袁反,又莫於反;徐,武旦反,一音萬。)敗諸丘輿。(鄤、丘輿,皆鄭地。晉偏軍為鄭所敗,故不書。)皇戍如楚獻捷。
夏,公如晉,拜汶陽之田。前年晉使齊歸魯汶陽田故。
許恃楚而不事鄭,鄭子良伐許。
晉人歸楚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之屍於楚,以求知罃。邲之戰,楚獲知罃。於是荀首佐中軍矣,荀首,知罃父。故楚人許之。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對曰:“二國治戎,臣不才,不勝其任,以為俘馘。執事不以釁鼓,以血塗鼓為釁鼓。o勝音升,下注同。俘,芳夫反。馘,古獲反。釁,許覲反。
[疏]注“以血”至“釁鼓”o正義曰:《說文》:“釁,血祭也。”《禮·雜記》釁廟之禮雲:“雍人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於前,乃降。”釁廟,以血塗廟,知釁鼓,以血塗鼓也。
使歸即戮,君之惠也。臣實不才,又誰敢怨?”王曰:“然則德我乎?”[疏]“然則德我乎”o正義曰:德加於彼,彼荷其恩,故謂荷恩為德。《論語》“以德報德”傳稱“王德狄人”皆是也。
對曰:“二國圖其社稷,而求紓其民,紓,緩也。o紓音舒。各懲其忿,以相宥也。宥,赦也。o懲,直升反。宥音又。兩釋累囚,以成其好。累,系也。o累,力誰反。好,呼報反,下同。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其誰敢德?”言二國本不為己。o與音預。為,於偽反。王曰:“子歸,何以報我?”對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無怨無德,不知所報。”王曰:“雖然,必告不穀。”對曰:“以君之靈,累臣得歸骨於晉,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戮其不勝任。o任音壬,下“亦不任”同。
[疏]“死且不朽”o正義曰:懷荷君恩,身雖死而朽腐,此恩不朽腐也。死尚不朽,以示其至死不忘也。
若從君之惠而免之,以賜君之外臣首,稱於異國君曰外臣。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若不獲命,君不許戮。而使嗣宗職,嗣其祖宗之位職。次及於事,而帥偏師,以脩封疆,雖遇執事,遇楚將帥。o彊,居良反。將,子亮反。帥,所類反。其弗敢違,違,闢也。其竭力致死,無有二心,以盡臣禮,所以報也。”王曰:“晉未可與爭。”重為之禮而歸之。o秋,叔孫僑如圍棘,取汶陽之田。棘不服,故圍之。僑如,叔孫得臣子。
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討赤狄之餘焉。宣十五年,晉滅赤狄潞氏,其餘民散入廧咎如,故討之。
[疏]注“宣十”至“討之”o正義曰:謂赤狄餘民散入咎如,之內今伐咎如者,來就咎如之內,討彼赤狄餘黨,然廧咎如容赤狄餘民,則咎如亦赤狄矣。劉炫以為,廧咎如之國,即是赤狄之餘。今知不然者,以赤狄之國,種類極多,潞氏、甲氏、鐸辰皋落氏等,皆是其類,併為建國。假令路氏、甲氏、鐸辰皋落雖滅,自外猶存,則是不滅者多,止應言討赤狄之類,不得稱“餘”且伐者,聲其鐘鼓;討者,責其罪狀。以廧咎如容受赤狄餘黨,故伐而討責。若以廧咎如即是赤狄之餘,應取土地,興兵絕滅,何當唯伐討而已?劉以廧咎如即是赤狄之餘,而規杜,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