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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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話不再有你分手的第一天,發現他是個不可多得的好男人,沒志氣的懷念他還在時的子;分手的第一個月,發現他一直都在心中,極深刻的存在著,不曾淡去;分手的第二個月,會不會,其實早就後悔,卻不敢向自已承認?因為承受不起錯誤的代價與痛悔?
之三糊糊由睡夢中醒來,抓來
頭的鬧鐘…
“哇!”下一秒,梁心影火燒股地由
上彈跳起來,直衝浴室。
“混蛋任牧禹!居然不叫我,要是害我遲到,你就死定…”咒罵到一半,才想起他們已經分手,就在今早凌晨三點。
他已經沒有義務叫她起了。
“算了,不叫就不叫,沒人rigall我一樣能準時起…”她牽強地追加補充,及時壓下那股莫名的情緒,暗暗告訴自己,明天開始一定要養成調鬧鐘的習慣。
今天是例外,昨天哭得太累,不知不覺就睡著了,從明天起,她一定可以重新調整規律的生活步調。
對,就是這樣!
“媽的!頭髮沒事留這麼長幹麼?明天要去剪了它!”無名火氣冒出頭來,她煩躁地梳著,不慎扯斷了數,痛得淚都快飆出來。
以前看任牧禹梳它,都柔順聽話得很啊,從不讓她到一絲疼痛,他還說她髮質很好,所以她每次都有恃無恐地賴
,反正來不及,她一邊化妝,一邊會有人幫她打點一切…
不知道在跟誰賭氣,她忿忿然丟開梳子,沒放穩的木梳掉到桌下,正好砸到腳背,痛得她說不出話來。
可惡!連梳子都要跟她作對!
沒心情理會隱隱作痛的腳踵到什麼程度,整理好儀容,她跛著腳衝出家門才想起…完了,要坐幾號公車啊?
臺北公車路線亂得很機車,要搞懂它跟要數清楚天上有幾顆星星一樣艱難。
所以她從沒打算去懂,反正任牧禹每早出現在她家的次數,和她上班的紀錄成等號,相等於全年無休的免費接送司機。
坐錯一班車,又轉了兩班公車,好不容易終於到達公司。
不用說,當然是遲到定了。
丟了全勤,讓她懊惱了一個上午。
中午同事請吃飯,她沒去,也不知道情緒在低落什麼,就是沒胃口。
拿起電話撥了幾個悉的按鍵,才驚覺自己下意識的行為,像手中抓著非地球產物似的趕緊丟開。
他已經不是你的誰了,不會再因為你一句任的:“沒看見你,我吃不下。”然後就馬上飛車攜來你愛吃的美食…
口悶悶沉沉的,像失落了什麼,錯過了早、午兩餐,也一點都不覺得餓。
一整天,她過得茫然不知所云,下班之後,她第一件事就是去剪掉維持了七年的長髮。
雨在下班前就狂下了一個小時,今天出門太倉促,忘記再也沒人送傘,回到家已經被大雨淋得狼狽。
心不在焉的吃完一碗泡麵回到房中,愣愣地發現自己手中正拿著筆,底下滿滿一大篇苦水,是寫給任牧禹的。
她迅速撕掉。
都分手了,還寫什麼信!
習慣真是可怕,七年來,她總是心裡一有事,就很自然的提筆向他傾訴,像寫記一樣,做慣了的事,一時還真難改得過來。
收起信紙,改拿出買了許久,卻一頁都沒填滿的記。
不能寫信,那就好好寫滿這本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