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卻還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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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部分都是廢話,全都可以無視。
“我不敢保證能成功,你要試的話,最好戴上棉套。”艾米麗很少那麼猶豫。
棉套就是一個厚厚的棉布筒子,從胳膊一直套到手腕,中間是厚厚的一層棉花。隔著這個東西,覺和控制都會變得很遲鈍,不過要安全得多。戴上棉套,把手
入那條手臂之中,利奇先屈伸了一下手指,隨著“吱吱”的輕響,三
鋼質的手指動了起來,那動作絕對很快,有點像是繃緊弓弦之後猛地放開的
覺。手指之後就輪到手腕了,利奇勾了一下手腕,只聽到“喀”的一聲輕響,他的額頭立刻滲出了一排細汗。
利奇的臉頰搐著,剛才那一下,他的手腕扭傷了。如果說,動手指就像是突然放開緊繃的弓弦,那麼現在就是絞緊的投石機被突然間放開,而他偏偏不小心,把手放在投石機的拋擲臂上。這反應速度也寊在太快了吧。
在利奇的覺,他的鬥氣剛剛發動,手腕就折成了九十度,就算不穿戰甲做這個動作,速度也絕對沒有這麼快。
“吱”的一聲輕響,重新將手腕直,利奇將手
了出來,他看了一眼手腕的部位。這個地方明顯紅腫了起來,果然剛才那一下子已經扭傷了。
“這就是成功?”利奇撫摸著受傷的手腕,瞪了小妖一眼。金妮吐了吐舌頭,縮到了母親的身後。
“魔動筋腱被裁成了原來的十分之一,收緊所需要的時間自然就變短了,雖然不至於比原來快十倍,但是五、六倍總是有的。”艾米麗連忙解釋道,她也是剛剛想起這件事。五錢倍?利奇陷入了遐想。那天看到的試驗戰甲,速度已經只能用“瘋狂”形容,如果比那再快五、六倍的利奇已經沒辦法想像了。
那…他也清楚,魔動筋腱收縮的速度不代表戰甲能夠達到的速度,一匹馬光著身子可以比其他馬跑得快很多。
但是拉上一輛大車之後,就很難說了,對於一部戰甲來說,骨架和裝甲佔據大部分重量,有它們拖累,想要將速度提高五、六倍本不可能。
能夠把速度提升一倍,他就已經很興奮了。了
紅腫的手腕,利奇還是把手伸進了那條試驗手臂裡面。
又是一股巨力傳來,利奇的手臂彎了起來,這一次他已經有所準備,事先運起了金剛力,卻仍舊被這強勘的力量嚇了一跳。金剛力很強,可以將體的力量提升好幾倍,不過
體的力量再強悍,也比不上機械的力量。
重新伸直手臂,這本來是很簡單的動作,現在卻變成了一拳。房間裡面的每一個人都清清楚楚地聽到“砰”的一聲輕響,那是空氣被極度的擠壓引起的震爆。引起震爆並不是什麼罕見的事,黛娜修煉的“雷霆戰技”出手的那一瞬間同樣也會引起震爆。
“雷霆戰技”練到高深之處,據說一出手就如同雷霆滾滾、霹靂加,每一擊都能夠引起震爆。
不過像現在這樣只是舉手投足之間都能夠引起震爆,這就有點不尋常了。女人全都膽小,震爆聲把她們嚇了一跳。就在這個時候“吱吱”的一連串輕響,那條手臂動了起來。
仍舊有點不自然,覺還是很僵硬,不過比起那部試驗戰甲已經好得多了。因為速度太快,驟動驟停,震動變得非常厲害,不但
在試驗臂上的探針抖個不停,連鋼質骨架也發出了“嘎吱”的呻
。
把測試動作完整地做了一遍,利奇將手拔了出來。他的臉有些發青,手臂上的棉套已經變成兩截,手肘的部位被撕扯成一堆棉絮,手腕和肩膀這兩個地方同樣也是磨損嚴重。
被撕扯開的不只是棉套,身上這套戰鬥服也徹底報廢,那麼柔韌而又結實的皮革,也被扯成了碎布條。
利奇看了一眼破損的部位,出發紅的皮膚。戰鬥服的裡面沓有一層絲綢內襯,就是為了減少摩擦,居然沒起到作用。皮膚不只是發紅,還可以看到絲絲血痕,全都是輕度的擦傷。利奇倒是不在乎這點小傷。
不過他剛才已經用上了金剛,居然還會被傷到,沒那麼做的話,整條手臂恐怕已經和手腕一樣又紅又腫了。
利奇想起了從前,那時候的他縱一部像熊一樣又蠢又笨的戰甲,什麼武器都不帶,一手拎著一面巨盾,雖然實力淺薄,不過別人想殺他並不容易,同樣他想攻搫別人也很難做到,翻來覆去只有一招盾擊可用。
最後一次拿起巨盾好像還是在格拉斯洛伐爾的時候,之後他就改走輕裝的路子。一開始是和玫琳學,打算成為一個輕裝防禦者。沒有想到後來越走越偏,現在用的那部“夜叉”已經連超輕型都算不上了。
突然間,利奇意識到自己已經遠離真正的戰場很久了。就算在前線的那段子,他做的也大多是偵察工作,偶爾出一次手,也是在背後被別人攻擊,
本沒有進行過一場面對面的戰鬥。
就連偵察騎士也沒有他這麼清閒,至少在105小隊,諾拉每一次都跟著大家一起上陣,好幾次險死還生。
本不像他,飛在一、兩千米的高空,就算被別人發現,也傷不到一
寒
。這種突然間出現在腦子裡面的新型戰甲,是不是預示著他應該回歸本源?***“很希望能夠儘早見到你。”來時候順便把艾斯波爾打造的那把“騎士刃”帶上,它已經不再適合你了。
當初我請他幫忙為你打造這件兵刃只是想給你一個大致的方向。還記得嗎?那個時候我曾經說過“光輪斬”其實並不適合於你,但是你已經入門了,放棄實在太可惜,所以我希望那把“騎士刃”能夠絮你更能領悟“光輪斬”的真髓。
而不是讓它成為你的桎梏。從你的來信中,我看到了你心中的惘。一個突如其來的靈
居然讓你以為是冥冥之中的某種指點,這讓我
覺到太可笑了。
除非你放棄戰甲設計方面的發展,要不然,這類事以後還會發生。像艾斯波爾他們就絕對不會有你這樣的煩惱,因為他們設計戰甲是給別人用的。
而你不同,你是一個騎士,所以你會先想到把設計的戰甲給自己用。不同的戰甲適合不同的戰鬥風格,你之前設計的“龍”是輕型戰甲,所以你的戰鬥風格朝著輕型戰甲發展,後來你和伊洛聯手製作飛行戰甲,那是以“夜叉”作為基底“夜叉”是一部特殊的暗殺型戰甲。
雖然我不知道你這段時候的情況,但是猜測得出,你的戰法肯定會變得詭異犀利。現在你又有了新的靈,所以有了迴歸本源的念頭,那麼下一次呢?我寫下這些,並不是讓你不要研究新的戰法。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戰門風格,這也是為什麼高階的騎士都有自己戰甲的原因。
而你的風格就是沒有特定的風格。金玫瑰王朝時代有一個叫班丹道格拉斯的劍聖,他身上總是帶著一杆長搶、兩把長劍、一把月牙彎刀、一把細刺劍,對付不同的敵人,他就用不同的兵刃,用的也是完全不同的武技。他的風格就是多變,而在多變的背後,隱藏著是“剋制”希望這能夠讓你有所借鑑。
利奇一遍又一遍地讀著這封回信。一直以來,只要心頭有困惑,他總是會第一時問聯絡圖書管理員大叔,這一次也是一樣。
信寫得有些瑣碎,非常符合大叔的形象,道理說得很透徹,不過字裡行間還隱藏著一些東西,這同樣也是大叔風格。
“原來你在為這種無聊的事而煩惱。”旁邊突然伸出一顆長滿白髮的腦袋。對馬努埃姆這種老小孩似的作風,利奇實在話可說。
“你鑲我幫你的東西,我已經搞定了,但是我不看好你的方案。”老頭提到專案的時候,又變得一本正經起來。幾天前,利奇給圖書管理員大叔發了那封信的同時,也把一張設計圖
給了馬努埃姆。
想要在短時間裡面設計出一種戰甲當然不可能,所以利奇也是在現有的戰甲殺直接改進。他選的是“大力神”重型戰甲,這是一部很多重裝防禦者都在用的戰甲,相對於每三十年到五十年就會更新一代的主力戰甲,重型戰甲的更新換代要緩慢得多。
“大力神”最早出現在帕金頓聖國十年一屆的戰甲展覽會上,那已經是兩個多世紀以前的事了。
兩百多年裡,這部戰甲已經發展出不知道多少型號,每一個零件都已經被改過好幾次,卻還在使用,自然有其獨到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