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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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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還戴著這項鍊?”她哽咽道:“我們都已經不在一起了,為什麼你還戴著它?”聽見她的問題,他只是勾出一抹苦笑。

“我給你自由了,我給你了,怎麼你還要戴著它呢?”她哽咽的嗓音之中有一絲沙啞。

“我有告訴你,我要自由嗎?”他直視她紅透的淚眼,眸深沉,黯得透不進一絲光。

納蘭守花沒想到他會說出這樣的回答,聽著他低沉的嗓音,心裡一陣陣揪痛了起來,緊緊地握住墜牌,抵在自己的上,將不知道該如何對他訴苦的話語,化成了眼淚一顆顆滑落…

終於,納蘭守花哭累了,也疲倦了,在身子被熱水泡得暖呼呼之後,再也支撐不住地昏睡了過去。

睡沉的身子被包裹在柔軟的被褥裡,顯得特別嬌小惹人憐愛,韓蒼震也衝了熱水澡,換了乾的衣物,陪躺在她的身邊,凝視著她的睡顏。

“一個人在外面過子,不辛苦嗎?”他渾厚的嗓音低沉,曲起的指背輕輕地滑過她如脂般軟的臉頰。

沉睡在夢鄉里的納蘭守花自然不會回答他的話,她長長的睫像兩排小扇子一樣,合貼在她緊閉的眼皮之下。

因為是睡著,所以她沒有看見,而誰也沒能看見,此刻韓蒼震注視著她的眼神,是無比的溫柔。

那是他一直藏在心底深處對她的疼惜,只是不知道該如何對她說,該如何讓她知道,其實,一直以來這份心情就不曾改變過。

他想起了那一的不期而遇。

那一,她蒼白著臉,雙眼卻紅得像是隨時都要哭出來。

可是她強忍住了淚水,一直低著頭向店家說拜託,保證她借出去的商品會完好無缺地送回來,請他們相信她。

但是談何容易呢?她是那麼的弱小,倔著子不抬出父親的名義,就只是傻傻的拜託,不過就是間小雜誌社,誰肯理會她的請求?

所以他幫了她。

明明心裡還氣著她的背叛,對於她堅持離婚的舉動無法諒解,但是,他卻幫了她,當她的擔保人,靠著一些情和手腕,讓她之後可以如魚得水地借到自己想借的商品。

“為什麼你總是喜歡跟自己過不去呢?”他湊首輕吻著她柔軟的臉頰,“我想要你依賴我,這對你而言有那麼困難嗎?只要你依賴我,我可以不惜付出一切代價,該如何才能讓你知道這一點呢?”窗外的夜漸深,雨漸歇,在被雨洗刷過的夜空,星子和月亮閃爍著比以往更加明亮的光輝,照耀著萬籟俱寂的大地…

在回到臺北之後,納蘭守花被迫住進了韓蒼震的住所,也就是他們當初結婚之後所住的大樓公寓裡。

她被著住進去的理由很簡單,因為韓蒼震查出了當初她被人跟蹤,差一點就被做出猥褻的事情,他給了她兩個選擇,其一就是告訴她的父親,把她給接回納蘭家,其二就是跟他一起住!

就算她堅持那個人已經被送去坐牢,他也是充耳不聞,只是冷冷地對她說,事有其一必有其二,就算那個人不在了,難保不會出現第二個,也難保她下一次可以全身而退!

兩個選擇她當然選了後者,總覺得如果被父親知道她瞞他被跟蹤的事情,他可能會傷心大過於生氣,也說不定以後不許她再出門了,所以她跟韓蒼震約法三章,她先去他家住一段子,等他確信她可以自己保護自己時,就一定要讓她搬回原來的公寓,並且絕對不許將事情告訴她的父親,否則她絕不原諒!

不過,該如何對父親說她與韓蒼震又住在一起,也是極難啟齒的事情,更別說與他還有了肌膚之親。

如果說前者說了她怕父親會傷心,那麼,後者說了她覺得自己會被取笑,因為連她自己都覺得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其實是有點可笑的。

今天,代替一個重冒的文字記者出來採訪一位小有名氣的新銳設計師,因為不是經常與採訪對像面對面談,所以先前她做了不少功課,把對方的數據讀之後才敢過來採訪,所以看在她的誠意上,對方對於她生澀的問話技巧也不是太介意,反而說以後如果有任何新發表的作品,很希望可以請她過來。

“你就是納蘭守花吧?”就在守花要離去之前,一名與她錯身而過的女子喊住了她,女子的穿著與打扮都十分入時,完全可以看出她對最新一季的免費趨勢瞭如指掌。

“是,請問你是…?”納蘭守花覺得女子有些眼,雖然不知道身份,但大概清楚是同一個業界的人。

“你很訝異我為什麼會認識你吧?”女子似乎自恃有點名氣,也沒打算報出名號,“你知道自己在這個業界其實很出名嗎?聽說只要你出馬,再高級的名牌都沒有借不到的商品,是這樣的吧!”

“我不知道,大家都對我很好,很願意幫我忙。”

“所以,你以為是人本善,所以才會想借什麼就借什麼,你說這種話,是把我們這些跟店家頭都快磕破了,也借不到東西的人當白痴嗎?”女子冷笑,似乎對她的天真很不以為然,即便是她在業界爬到第一把椅的地位,也常要看設計師和品牌的臉,有時候借到的商品並非是自己想要介紹,而只是在替品牌做營銷廣告而已,就算對這種情況到無力與無奈,但也只能咬牙忍了。

這時,納蘭守花終於認出對方的身份,她的報導經常出現在最新一季的免費評論上,“我不懂你的意思,小姐,我和你不是朋友,如果你想說的只有這些,那我想自己沒必要繼續待在這裡聽你的冷言冷語。”說完,納蘭守花轉身就走,一刻也不想多待著捱人家的刮。

“難道你自己都不會覺得不對勁嗎?像我們這樣知名的大雜誌都借不到的商品,你們一家小小的雜誌卻無往不利,你不覺得奇怪嗎?”

“我寧可相信是店家們喜歡我們的雜誌風格,信任我們能把他們的商品給展現得比貴社更好的原因。”

“這也是一個說法,不過,與我聽說的版本不同,我倒是聽說,納蘭小姐的背後有一個金主,願意承擔你所借的任何商品的損失風險,加上這位金主面子大,所以再大再難搞的品牌都願意配合你們雜誌社出借自家商品。”納蘭守花回眸瞪她,“我覺得你想太多了。”

“至今為止,你賠過任何從廠商那裡借出來的商品嗎?”雖然不願意承認她所臆測的任何話,但是納蘭守花卻無法否認,頓了一頓,才搖頭道:“沒有。”就連上次那件衣服有著那麼明顯的損傷,她都沒被要求賠償。

“所以,你所還回去的商品都是完好如初的嗎?”

“偶爾…會有一點小意外。”她語氣悶悶的,說完又急忙地補充,“但是他們都可以接受,至少,沒說過要我賠償。”

“那些可都是動輒好幾萬的商品,你以為他們收回去之後,可以若無其事的再賣給客人嗎?”

“我有告訴他們,如果真的不行的話,我會把它買下來。”雖然嘴上還硬著不肯承認,但在她的心裡已經開始覺得不對勁。

沒錯,她的好運氣就連總編輯都覺得嘖嘖稱奇,說他們多虧有她,才能想做什麼主題就做,完全沒有一般小雜誌社面對廠商不肯配合的窘境。

“好,那你就繼續自欺欺人吧!我要先進去採訪了,只能說納蘭小姐的運氣真好,真教人羨慕。”說完,剛好裡面的設計師助理出來找人,見到女子連忙把她給請進去。

被擱落的納蘭守花不由得一臉氣悶,她不喜歡那名女子,可是卻又不得不思考她所說的話,如果真有她所說的那位“金主”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