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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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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看女人,女人也喜歡看我,因為我本身是個女人,我喜歡看一切美麗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個子矮的不看,皮膚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並不明顯,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見得真不少了。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是一個新聞記者),我有機會接觸到各式各樣的漂亮女人…少女、‮婦少‬、中年而有風韻的、可愛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應該是水晶吧。水晶其實並不叫水晶,我們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靈通,光芒四,美麗閃爍。她是我們的大學同學。

來參加女子同學會的時候,她散著一頭長髮,嘴巴里嚼著口香糖。當時我大學三年,她是新鮮人,那副德真叫人倒胃口,一點規矩也沒有。

我問:“你擅長什麼?”

“吃喝嫖賭。”她說。

我瞪著她,差點兒昏過去?

後來證明果然不錯,她能吃…別人煮了她便來吃。吃完拍拍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產在什麼地方、拔蘭地連喝半瓶臉不改。她也能賭,從la開車到拉斯維加斯去,連賭廿小時廿一點,回來把美鈔往地下一撒,倒頭便睡,曠課一天。她很有點偏財運。

至於嫖,那是開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歲,青貌美,腿跟洋妞一樣的長,窄肩膀,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們心神盪漾,她的私生活並不壞。

我們開始喜歡她,因為她能幹、她聰明、她熱心、她肯幫助人。

我愛水晶,那是因為她冒著丟掉男朋友之險,送我進醫院看溼疹。她穿著開高叉釘火鑽的黑絲絨長旗袍在醫院裡為我拿葯、遞水、填表,嘴巴里還嚼著口香糖,她那個足球健將男友在一邊耐心的等她去舞會!水晶不是一個重輕友的女人。

我的溼疹並不嚴重,在家中只要喝一碗紅糖薑湯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磯人家不免費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針不可。兩星期後水晶接我出院。

她嘆口氣說:“老大,你要找個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麼老獨來獨往那麼痛苦?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沒有?”我不出聲,水晶刺傷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車如水馬如龍的辰光,她不會明白的。

她又說:“對不起,老大,也許人各有志。”水晶的功課壞極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學,沒念上去,第二年積了學分,改系,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系,念兒童教育,如此這般改來改去,居然也畢業了,拿了學士學位。

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學生會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馬,莫不成功,開舞會、辦研究會、去涉事情,只要有水晶,她野馬似的長髮晃一晃,笑,出雪白的牙齒,男人女人都心軟。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隻耳朵穿兩個孔,兩副小鑽石耳環閃閃生光。奔過校院時,穿的是芭蕾舞軟底鞋。打起網球來,擊敗男生。她懂得求人,但決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學,她沒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讀第三年的時候便離開美國去歐洲了,她依依不捨,來借筆記用。

“老大,你準備結婚了吧?”她問我。

我搖搖頭。

“老大,你要學學我,未必是好樣,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雖雲人各有志,你同必費青?”

“你少替我擔心,我早沒有青了。”我說:“你好自為之,水晶,你要當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醉。”

“本來就是。”水晶躺在我的上。

她的臉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額角鼻子至下巴那條線一直下來,要不是一早認識她,真會認為她是美容院裡塑料打的。

她轉身,黑眼睛閃閃生光。

“那麼咱們就互祝珍重了。”我想問她:做一個美女,是否樂趣無窮?尤其是一個美麗青的大學生?美在舞廳裡,美在銀幕上那才有個鬼用,不靠臉吃飯而有一張美麗的臉,那才是難腦粕貴。但是想想,終於沒有問她,她已經美成習慣了,問她一聲,她會怔住。

就這樣,我們分了手,以後未曾見過面。

我做了十年的記者,繼續見著各式各樣的美女,但是總覺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沒把書讀好的原因是因為她興趣實在太廣了,尤其是對這個世界的興趣,各式各樣的人,各式各樣的事。‮試考‬前夕她的確是在看書,看的是有關收集貝殼的書。

我們十年內沒有見過面,消息傳來,說她結婚了,並不是盛大的婚禮,新郎是一個寂寂無聞的人。

後來從美國到歐洲,歐洲遊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東南亞各地,再到臺北定居,真是歷盡歷盡艱辛,得要自己動手做菜上超級市場。

想想大學那段子,再想想現在,真是不能不有一點慨。我常常有種惘然的覺,學校教得我們太多,也教得我們太少,學校沒有教我們面對現實,怎麼樣做一個健康的人。其實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華是去獵取一個好丈夫吧,其它的實在是太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