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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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還有《三國》電視劇的配樂中一旦使用彭嚮明創作的三首歌的旋律,將會產生的很明顯的採樣問題——這個也是要給錢的!
緊接着還有聘用的問題,彭嚮明出任《三國》第一季的音樂副總監,並擔任《滾滾長江東逝水》、《歷史的天空》和《這一拜》三首歌的監製,每件事,都需要一筆薪酬,這筆錢需要從劇組給出的音樂方面的製作預算里扣,但能摳出多少來,甚至能不能把對方的預算窟窿給摳大點,全靠談。
編曲版權可以給公司,但編曲費要有,儘管這個編曲,是已經被計算進此前關於唱片銷售分成裏面的了,是要過分成的了,但這個編曲用在電視劇上,就還得給錢——這也是一種授權。……坦白講,彭嚮明就在一邊旁聽,儘管他沒有絲毫的不耐煩,他嘗試着發揮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注意力和神,去努力的梳理並理解他們的談判過程,掌握他們談判中的痛點和那每一步的你進我退。
但是,他還是不可避免地從越來越明白,又漸漸滑落到越聽越糊塗。
不是這些事情本身太難理解,是分的太細了,他有點被繞糊塗了。
但坐在小會議桌兩側的談判雙方這兩個人,顯然是一點都不糊塗,每一點利益都要來回撕扯、互相説服的。
時間很快就到了中午,暫時休戰。
簡單的工作餐之後,又再次開始鋒。
一口氣撕到了下午四點。
原版的合同被紛紛拆開,條款字句都修改的面目全非,但是雙方基本談定之後,劉星語出去了一下,居然很快就拿着另外的合同版本進來了。
“就這,居然還信誓旦旦的拍脯説自己不坑人?”但彭嚮明忍住了,什麼都沒説,表情平靜。
他猜,這有可能是他們公司跟其他那些大牌音樂人合作時的合同底稿,稍微修改一下就可以出來了——這似乎能夠旁證,梅姐談的還算不錯。
至少幫自己擺那幾份坑人的“新人合同”了。
重新“修改後”打印出來的合約,已經無比接近兩人商議好的東西了,但還是又經歷了兩人的一番審讀,又進行了字句和條目的調整,才終於被徹底敲定,再一次被修改,並重新打印。
經過又一次一字一句的審讀,梅姐終於出笑臉,扭頭告訴彭嚮明:“可以簽字了!”這個時候,天都已經快黑了。
説實話,彭嚮明也是大大地鬆了口氣。
為什麼找經紀人的時候他堅持要快刀斬亂麻?為什麼此前的談判,他雖然貌似絕不開口、絕不手,但卻一直都不肯出去躲一躲,要親自盯在這裏?
説白了,就是怕這件事會出什麼岔子。
在他而言,重要的是這個機會,重要的是讓自己複製出來的這三首歌成為這一部《三國》的主題曲、片尾曲和曲!
至於錢多一點、少一點,其實真的並不重要。
當然,談成現在這樣,他只會更高興。
一共拆出了十份合同。
一份是彭嚮明受聘擔任《三國》劇組音樂副總監的工作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授權使用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採樣授權合同。
還有三份,則是三首歌在將來出版原聲碟之後的銷售授權合同。
就這,還差三份呢,分別是三首歌在原聲碟中的採樣授權的銷售合同。
每一份合同,都是一份錢。
彭嚮明代表自己,劉星語代表大鐘影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十份不同的加起來厚達至少幾十頁的合同上籤了字,然後互相換,又簽字,隨後就被劉星語接過合同,
代給同事,拿去相關部門蓋章。
直到這個時候,她也才是出一副鬆了口氣的樣子,面帶苦笑,對彭嚮明説:“你從哪裏找來這麼個經紀人?要不是真的比較看中你這幾首作品,我真是……”
…
…
劉星語是執行製片,一手掌握着《三國》劇組的財政大權,雖然現在劇組尚在籌備階段,但幾乎所有的事情,都離不開她,終於應付完這一場談判,她很快就告辭離開,又過了十幾分鍾,屬於彭嚮明的那一共十分合同在蓋好了公司印章之後,終於又回到了他的手裏。
這才算是徹底完成簽約了。
這個時候,人家公司的員工都已經開始紛紛下班了。
倆人要去找劉星語要告辭,卻被告知劉總已經出門了。
於是倆人直接走人——剛一進了電梯,在會議室裏始終做淡然事外狀的彭嚮明,已經迫不及待地打開了合同,一邊看一邊問,“梅姐,你這一共是給我談下來多少錢?”祝梅抿嘴一笑,沒立馬回答,扭頭看看電梯,直接按了一個二十一樓。
電梯旁邊標着呢,二十一樓有一家茶餐廳。
等到了二十一樓,找個僻靜的角落,點上兩杯茶,要幾樣點心,兩人坐住了,這才逐一的給彭嚮明盤賬——首先是彭嚮明馬上就能到手的授權費。
三首歌的詞、曲,以及彭嚮明必須在限期內完成的編曲,同時授權給電視劇使用,授權費60萬,每首歌20萬。
以上三首歌的旋律授權給電視劇配樂採樣使用,授權費30萬,每首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