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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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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免於受辱,少不得央人説好話,送紅包。因此太監奉派傳旨申飭,就成了個好差使。劉總管收到立山的四千兩銀子,自己先落下一半,其餘的一半平均分派。別人都伸手接了銀子,唯獨有個叫趙雙山的不肯接,説他該得雙份。

“憑什麼你就該雙份?”劉總管問。

“師曾不是申飭兩回嗎?”

“這是一碼事!”劉總管説“你跑一回腿,得一份錢,天公地道。”

“怎麼能算公道?既然總管這麼説,我去兩回就是了。”就這一句話將劉總管惹火了,把手縮了回來,將銀票放在桌上“嘚!你一回也甭去!”他冷笑着説:“我的趙大爺,你請吧!我不敢勞動大駕。”趙雙山情知不妙,見機得快,陪着笑:“我跟你老鬧着玩兒的,你老怎麼真動氣了呢?我去,我去!”説着,便自己伸手去取銀票。

“去你的!”劉總管“啪”地一聲,一掌打在趙雙出手背上,咆哮着罵道“你趁早滾開,少在我面前逞愣子。什麼了不起的大事!真還少不得你趙雙山不成?”見劉總管動了真氣,趙雙山嚇得趕緊跪下,旁人又説好説歹,替他求情。縱令如此,仍為劉總管狗血噴頭地痛罵了一頓。當然,差使還是了給他。

這一下,師曾就慘了。當趙雙山齎着黃封到門時,他只當立山已經打點妥當,不慌不忙地喚家人備好香案,俯跪在地,只以為趙雙山將上諭念過一遍,便算申飭過了。

趙雙山也不慌不忙地,先念上逾前半段:“該大臣等所司何事,而任聽司員等浮開挾制,肆無忌憚至於如此,所奏殊不成話!總管內務府大臣均着傳旨申飭。”念這段的聲音相當平和,所以師曾絲毫不以為意,只等趙雙山將“欽此”二字念出口,便待謝恩,誰知不然,還有下文。

“復據奏稱,”趙雙山的聲音提高了“英綬、文麟罰款繳清,請賞還頂戴等語,所奏殊屬冒昧。文麟系師曾之子,該大臣不知道遠嫌,尤屬非是!着再行傳旨申飭。師曾!”

“師曾在!”

“你們爺兒倆要臉不要臉…”由此開始,趙雙山盡情痛罵,將受自劉總管的氣,一股腦兒都發在師曾身上。而師曾捱了罵,還得磕頭申謝,因為黴霆雨,莫非皇恩。

內務府大臣全堂被申飭的上諭,到第二天才由內閣明發,不經軍機而用“醇親王面奉懿旨”的字樣開端,提到內務府請“指款借撥”一節,準由海軍衙門存款內,借銀四十萬兩,分作五年歸還。

原來如此!翁同龢恍然大悟,同時心頭一塊石頭落地。他一直在擔心,內務府為修園子墊借的款子,如果奉旨由户部籌撥,便是絕大的難題,不遵則抗旨,遵旨則有慚清議,而且愧對閻敬銘。如今指明由海軍衙門借撥,興此一例,户部將可以不再為難。當然,修園的工款,大部分還是得由户部來籌,只不過所籌者,是籌足定額的海防經費而已!

這是一套自欺欺人的障眼法,在翁同龢固然可以裝糊塗、逃責任,但卻不能為清所容。新近由江蘇學政卸任回京的兵部左侍郎黃體芳,覺得忍無可忍,決定上奏糾劾。

所糾所劾的是誰?當然不會是慈禧太后,也不宜參醇王。黃體芳跟他的兒子黃紹箕細細商量,決定拿李鴻章作個題目。

擬好奏摺,尚未呈遞,來了個不速之客,是黃紹箕的同年楊崇伊,他們光緒六年一起點的翰林,此時都在當編修,楊崇伊也是翁同龢的小同鄉。江蘇籍的翰林大都看不起李鴻章,而李鴻章也常罵“吳兒無良”唯獨楊崇伊是例外,一向跟北洋衙門走得很近。

因此,黃紹箕見他來訪,便存戒心,閒談了好一會,楊崇伊忍不住探問:“聽説老伯這幾將有封奏?”

“‘揹人焚諫草’,父子也不例外。”黃紹箕答道“家父有所建言,向來不讓我與聞的。”這話就顯得不夠朋友了!楊崇伊心裏在想:誰不知道“翰林四諫”之一的黃體芳,諫草大都出於愛子之手?只是心中不滿,口頭卻無法指責,只好暗中規勸:“今天臘月十四了,急景凋年,何必還淘閒氣?害得一個年都過不痛快!”黃紹箕微笑不答,打定主意不讓他有往深處探究的機會,楊崇伊話不投機,也就只好敗興而歸。

黃紹箕自然將楊崇伊的話,告訴了他父親,黃體芳笑笑説道:“反正這個年總歸有人不痛快,不是我,就是合肥。或者兩個人都不痛快。”當天遞了摺子,第二天一早“黃匣子”送到慈禧太后寢宮裏,讓她一起身就不痛快。

召見軍機的時候,首先就談黃體芳的奏摺。由於摺子發下去時,並無指示,軍機大臣都不明她的意向所在,所以不敢胡亂回答,都沉默着要先聽了她的話,再作道理。

“黃體芳跟曾紀澤,是不是有情啊?”這樣問話,用意不難明白。黃體芳的奏摺中建議:開去李鴻章會辦海軍的差使,責成曾紀澤專司其事。慈禧太后是想明白,黃體芳到底是幫曾紀澤説話,還是跟李鴻章過不去。

慶王奕劻無從置答,回身低聲:“星叔,你回奏吧!”署理兵部尚書許庚身,隨即高聲説道:“回皇太后的話,曾紀澤與黃體芳,並無淵源,不見得有什麼情。”

“照這樣説,完全是看不得李鴻章!”慈禧太后説“我看也是!黃體芳的話好刻薄。李鴻章這幾年也辦了不少事,真正有目共睹。説他光是會用錢,‘百弊叢生,毫無成效’,這不是瞪着眼説瞎話嗎?”

“是!”慶王附和着説“黃體芳的話,説得太過分了!”

“黃體芳是侍郎,也算朝廷的大臣,又不是梁鼎芬這些新進的翰林可比。他上這個摺子,我實在不懂他是什麼意思?”慈禧太后問道:“你們看怎麼辦?”聽這一説,她的意思完全清楚了,把黃體芳跟因為參李鴻章而丟官的梁鼎芬相提並論,可以想見她的惱怒。慶王便即答道:“應該部嚴議!”

“對了!部嚴議。”慈禧太后説道:“大辦海軍,讓李鴻章會辦,是大家多少子商量才定規下來的。難道就都不及黃體芳一個人的見識?何況大臣進退,權柄在朝廷,他憑什麼説這個不該用,那個該用?你們擬一個批來我看。”當時許庚身執筆,擬了一個來,呈上御案,慈禧太后親自用硃筆謄在折尾上,發吏部。批的是:“侍郎黃體芳奏,大臣會辦海軍,恐多貽誤,請電諭使臣,遄歸練師一折。本年創立海軍,事關重大,特派醇親王奕譞,總理一切事宜。李鴻章卓著戰功,閲歷已深,諭令會同辦理,又恐練巡閲諸事,李鴻章一人未能兼顧,遴派曾紀澤幫辦。所有一切機宜,均由海軍衙門隨時奏聞,請旨辦理。朝廷於此事審思慮,業經全局通籌;況黜陟大權,之自上,豈臣下所能意為進退?海軍開辦伊始,該侍郎輒請開去李鴻章會辦差使,並諭曾紀澤遄歸練師,妄議更張,跡近亂政。黃體芳着部議處!”其時吏部尚書崇綺因病請假,由禮部尚書烏拉喜崇阿署理,他是個謹飭平庸、沒有主張的人,另一位尚書徐桐,聽見“洋”字就會變,平生最恨“洋務”對李鴻章自然沒有好,因而也就同情黃體芳。至於被黜複用,剛由署理吏部左侍郎補實為吏部右待郎的李鴻藻,是昔的清領袖,對黃體芳更要回護。所以避重就輕地引用了一條來處分。這條定例是:“官員妄行條奏者,降一級調用,公罪。”公罪是公事上有所不當,與個人品格有虧而獲咎的私罪不同,公罪照例准許抵銷,換句話説,只要得過“加級”的獎勵,就不必降級。象黃體芳這種當到侍郎的大員,總有好幾次加級的紀錄,因此這樣的處分,對他來説,實在絲毫無損。

徐桐與李鴻藻如此主張,其餘的堂官覺得不甚妥當“妄議更張,跡近亂政”與“妄行條奏”的過失,並不相同。然而因為上諭中最後一句是“部議處”不是“部嚴加議處”又因為黃體芳本人是兵部堂官,建議改派曾紀澤專司籌練海軍,亦可説是分內應盡的言責,似乎談不到“亂政”這樣一轉念間,也就默然同意了。

復奏一上,慈禧太后大為不滿。認為“所議過輕”硃筆親批:“黃體芳着降二級調用。”而“吏部堂官傳旨嚴行申飭”包括告假的崇綺在內,這個年便都過得不甚痛快了。

除夕那天,慈禧太后作了兩個重要決定,也就是在明年要辦的兩件大事,一件是由選秀女開始,為皇帝立後,一件是預備撤簾歸政。

於是,光緒十二年正月初五,慈禧太后召見軍機,當面囑咐,決定帶皇帝去謁東陵。此行有三大典禮,第一是到慈安太后在普祥峪的定東陵上去行“敷土禮”慈安太后暴崩於光緒七年三月,當年九月大葬。慈禧太后因為病體初愈,不耐長途跋涉,未曾送到陵上。皇帝年紀太輕,亦不能送葬。”四年以來,慈禧太后一直認為這是一件她應該對慈安太后抱歉的事,決定趁撤簾歸政之前,彌補此一咎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