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章小說網
主页 推荐 分类 短篇 小說 阅读记录

卷二十文十六年盡十八年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疏]注“襄夫”至“之師”o正義曰:《周禮·載帥》雲:“以宅田士田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縣地;以大都之田任彊地。”凡任地,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彼從國都而出,計遠近節級而別為之名。鄭玄引《司馬法》:“王國百里為郊,二百里為州,甸三百里為野,稍四百里為縣,五百里為都。”諸侯之與天子竟雖不同,亦當近國為郊,郊外為甸。天子之甸為公邑之田,則諸侯之甸亦公邑也。帥甸者,甸地之帥,當是公邑之大夫也。獨言帥甸,無以相明,故舉類言之,雲郊甸之帥。其實正是甸地之帥,非郊地之帥也。

蕩意諸死之。不書,不告。書曰“宋人弒其君杵臼”君無道也。始例發於臣之罪,今稱國人,故重明君罪。o重,直用反。

[疏]注“始例”至“君罪”o正義曰:宣四年傳例曰:“凡弒君,稱君,君無道也;稱臣,臣之罪也。”彼是弒君大例,經下注雲“例在宣四年”指彼例也。彼雖在此之後,乃是例之初始,故謂彼為始例。彼因歸生弒君而發傳例,是始例,發於臣之罪也。此稱宋人弒其君,文異於彼,故重明君罪,謂與彼例為重也。《釋例》曰:“鄭靈、宋昭文異而例同,重發以同之。”文公即位,使母弟須為司城。代意諸。華耦卒,而使蕩虺為司馬。虺,意諸之弟。o虺,況鬼反。

【經】十有七年,,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自閔、僖巳下終於《秋》,陳侯常在衛侯上,今大夫會在衛下。傳不言陳公孫寧後至,則寧位非上卿故也。)[疏]注“自閔”至“故也”o正義曰:《釋例·班序譜》:“自隱至莊十四年,四十二歲,衛與陳凡四會,衛在陳上。莊十五年盡僖十七年,三十五歲,凡八會,陳在衛上。”莊十六年幽盟之下注雲:“齊桓始霸,楚亦始彊,陳侯介於二大國之間,而為三恪之宮,故齊桓因而進之,遂班在衛上,終於《秋》。”但齊桓升陳於衛上,乃在莊之中年,不得以莊為始,故云自閔、僖以下終於《秋》,陳侯常在衛上也。今此大夫會伐宋,貶之稱人,而陳在衛下。襄二十六年澶淵之會,傳稱宋向戌後至,退在鄭良霄之下。此傳具歷序大夫之名,不言公孫寧以後至被退。成三年傳曰:“次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彼言大夫位有尊卑次序,以之升降,則公孫寧位非上卿,故降在衛下也。檢《秋》上下,亦有後至無傳。而杜雲後至者,則秦小子憖是也。案彼則公孫寧未必非後至,但杜弘通兩解,故云非上卿耳。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聲姜。

齊侯伐我西鄙。西當為北,蓋經誤。o西當作北,出注。

[疏]注“西當為北,蓋經誤”o正義曰:經言西鄙,傳言北鄙。服虔以為再來伐魯西鄙書,北鄙不書,諱仍見伐。案經十五年“秋,齊人侵我西鄙”冬“齊侯侵我西鄙”僖二十六年,“齊人侵我西鄙”

“夏,齊人伐我北鄙”皆仍見侵伐,書而不諱,此何獨諱而不書?凡言諱者,諱國惡也。齊侯無道而伐我,我非有惡而可諱,何以諱其仍伐?故知正是一事,經文誤耳!知非傳誤者,魯求與平,即盟於穀。穀是濟北穀城縣也,穀在魯北,知北鄙是也。

六月,癸未,公及齊侯盟於穀。

諸侯會於扈。昭公雖以無道見弒,而文公猶宜以弒君受討,故林父伐宋以失所稱人,晉侯平宋以無功不序,明君雖不君,臣不可不臣,所以督大教。o弒,本或作弒,音試,下同。

[疏]注“昭公”至“大教”o正義曰:弒君,稱君,君之罪者,以懲創人君,使為鑑戒。不書弒者之名,以見君亦合死。其君雖則合死,要非臣所得弒。故文公宜以弒君受討,林父稱人,諸侯不序,責死者,罪弒者,所以督大教。大教,謂尊君卑臣之教也。

秋,公至自穀。無傳。

冬,公子遂如齊。

【傳】十七年,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文公而還。卿不書,失其所也。(卿不書,謂稱人。)夏,四月,癸亥,葬聲姜。有齊難,是以緩。過五月之例。o難,乃旦反,下及注皆同。

齊侯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月盟於穀。晉不能救魯,故請服。

晉侯蒐於黃父,一名黑壤,晉地。o父音甫。壤,如丈反。遂複合諸侯於扈,平宋也。傳不列諸國而言複合,則如上十五年會扈之諸侯可知也。o復,扶又反,注同。公不與會,齊難故也。書曰“諸侯”無功也。刺平宋而復不能。o與音預。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於楚也。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執訊,通訊問之官。為書與宣子。o訊音信。

[疏]“使執訊而與之書”o正義曰:使執訊,使之行適晉也。與之書,與此執訊書,令持以告宣子。

曰:“寡君即位三年,魯文二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於敝邑以行。行,朝晉也。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宣多既立穆公,恃寵專權。o偕音皆。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減,損也。難未盡而行,言汲汲於朝晉。o汲音急。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歸生,子家名。夷,大子名。o嫡,丁歷反。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請陳於楚,與俱朝晉。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蕆,敕也。敕成前好。o蕆,敕展反。前好,呼報反,一本作事。

[疏]注“蕆,敕也”o正義曰:蕆之為敕,無正訓也。先儒相傳為然,賈、服皆雲:蕆,敕也。

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將夷往朝晉。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密邇,比近也。o比,毗志反。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免,免罪也。在位之中,一朝於襄,襄公。o朝,直遙反。而再見於君。君,靈公也。o見,賢遍反。

[疏]“一朝”至“於君”o正義曰:鄭穆公以僖三十三年即位,晉襄公以文公六年卒。一朝於襄,三年十一月也。再見於君,十四年七月,往年八月也。或者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敕成陳事。再見於君,謂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八月寡君又朝是也。

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孤之二三臣,謂燭之武、歸生自謂也。絳,晉國都。

[疏]“孤之二三臣”o正義曰:禮,諸侯與臣民言,自謂寡人,小國之君自稱曰孤。臣與他國之人言,稱己君為寡君。此歸生對晉稱己君,當雲寡君之二三臣。昭十九年,子產對晉人云:“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天昏”是其事也。此言孤者,蓋鄭伯身自對晉,或自稱孤。歸生因即以孤言其君也。

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言首尾有畏,則身中不畏者少。o幾,居豈反。又曰:‘鹿死不擇音。’音,所茠蔭之處。古字聲同,皆相假借。o茠,虛求反。蔭,於鴆反。

[疏]注“音所”至“假借”o正義曰:《釋言》雲:“庇、庥,蔭也。”舍人曰:“庇,蔽也。茠,依止也。”郭璞曰:“今蔭為茠。”杜意言本當作蔭,古字聲同,皆相假借。故傳作音,言鹿死不擇庇廕之處,喻巳不擇所從之國,從楚也。服虔雲:鹿得美草,呦呦相呼,至於困迫將死,不暇復擇善音,急之至也。劉炫從服說,以為音聲,謂不擇音聲而出之而難杜。今知不然者,以傳雲“鋌而走險,急何能擇”言走險,論其依止之處,以其怖急,得險則停,不能選擇寬靜茠蔭之所。傳文所論,止言其出處所在,不論音聲好惡,故杜不依服義。劉以為音聲而規杜,非也。

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以德加已,則以人道相事。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向能擇?鋌,疾走貌。言急則蔭茠於楚,如鹿赴險。o鋌,他頂反。芘,必利反,又悲位反,本或作茠。

[疏]注“鋌,疾走貌”o正義曰:鋌文連走,故為疾走貌。

命之罔極,亦知亡矣,言晉命無極。將悉敝賦以待於鯈。唯執事命之!鯈,晉、鄭之竟。言以兵距晉。o鯈,直留反。竟音境。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於齊。鄭文二年六月壬申,魯莊二十三年六月二十四。四年,二月,壬戌,為齊侵蔡,魯莊二十五年二月無壬戌,壬戌,三月二十。o為,於偽反。亦獲成於楚。鄭與楚成。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其罪也?令,號令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晉鞏朔行成於鄭,趙穿、公婿池為質焉。趙穿,卿也。公婿池,晉侯女婿。o鞏,九勇反。質音致,下同。

秋,周甘歜敗戎於邥垂,乘其飲酒也。歜,周大夫。邥垂,周地,河南新城縣北有垂亭。為成元年晉侯平戎於王張本。o歜,昌反。邥音審。o冬,十月,鄭大子夷、石楚為質於晉。夷,靈公也。石楚,鄭大夫。

襄仲如齊,拜穀之盟。復曰:“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以臣觀之,將不能。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偷,猶苟且。偷,他侯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