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別拿網戀說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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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什麼?有人說:那是一種病,需要另一個人來解脫。
那是一種快樂,需要兩個人分享。
那是一種悲傷,讓你體會到人生的痛苦與無奈。
那是一種無奈,你會發現自己竟然如此的無力。
那是一種跳動,你想起她你的心便會隨之舞動。
那也是一種無法用語言表達的喜悅。
只有在愛情中的他們才能夠明白。
我說的夠明白了嘛?
您想用道德來約束它嘛?
可什麼是道德?作為一個未來的大學教授或講師,一個知識分子,您並未擺脫傳統價值道德觀念的束縛,西方的文明並沒有改變您那愚腐的大腦,您還沉在上天的討論的虛幻中,您還在在一個勁的“痞”下去。具體的表現是您言語
俗,厚顏無恥。對別人的私事忘加誹薄,我認為,做為知識分子的您語言應當斯文些,關心的事情也該和大眾有些區別。您真正的職責在於對科學和文化有所貢獻;而這種貢獻不是僅從道德上可以評判的,甚至可以說,它和道德
本就不搭界。舉例來說,達爾文先生在基督教社會里提出了進化論,所以有好多人說他不道德。我們作為旁觀者,當然可以說:一個科學理論,你只能說它對不對,不能拿道德來評說。但假若您是個教士,必然要說達爾文褻讀神聖。鑑於這個情況,我認為滿腦子神聖教條的人只宜作教士,不適於作知識分子,最起碼不適於當一
的知識分子。倘若有人說,對於科學家來說,科學就是神聖的;我也不同意。我的一位老師說過,中國人對於科學的認識,經歷過若干個階段。首先,視科學如洪水猛獸,故而砍電杆,毀鐵路(義和團的作為);繼而視科學如巫術,以為學會幾個法門,就可以船堅炮利;後來就視科學為神聖的宗教,拜倒在它面前。對嘛?不對嘛?
對於每個知識分子而言,他畢生從事的事業,是個不斷學習的過程;而不是頂禮膜拜。愛因斯但身為物理學家,卻不認為牛頓力學神聖,所以才有了相對論。這個例子說明,對於知識分子來說,知識不神聖??我們用的字眼是:真實、可信、完美;到此為止。而不是知識的東西更不神聖。所以,對一位知識分子的工作而言,褻讀神聖本身不是罪名,要看他有沒有理由這樣做。
在過去的西方社會里,對別人的隱私過分關心是卑鄙的,也是可恥的。一如一個同戀者是很可恥的一樣,計算機科學的奠基人圖林先生就是個同
戀者,敗
後自殺了,死時正在有作為的年齡。據說柴科夫斯基也是這樣死的。按您的標準,這該算知恥近勇罷。但我要是生於這兩位先生的年代,並且認識他們,就會勸他們“無恥”地活下去。我這樣做,是出於對科學和音樂的熱愛。在一個社會里,大眾所信奉的價值觀,是不是該成為所有民眾的金科玉律呢?我認為這是可以存疑的。當年羅素先生在紐約教書,有學生問他對同
戀有何看法。他用他那顆偉大學者的頭腦考慮後,回答了。這回答
傳了出去,招來一個沒甚文化的老太太告了他一狀,說他晦盜晦
,害得他老人家失了教席,灰頭土臉地回英格蘭去。這個故事說明的是:不能強求知識分子與一般人在價值觀方面一致,這是向下拉齊。除了價值觀道德的基本方面,知識分子的價值道德體系應該有點獨特的地方,舉例來說,畫家畫
體模特,和小
氓爬女浴室窗戶是不可以等量齊觀的,雖然在表面上這兩種行為有點像。再說回來,在現在的某些西方國家,恐怕您也不敢去指責某人是同
戀了吧?
至於您說的出牆,那只是您頭腦中比較齷齪的滿足個人某方面愛好的一種卑劣念頭,我不屑於和您討論這個問題。
如果說網戀,我想請問您一句:“什麼是網戀?”我不知您是如何理解的,但我的理解應該是一男一女在網絡相遇,然後戀愛。它和生活中邂逅的一對男女,或老爸老媽加熱心的紅娘介紹而認識的男女沒有什麼本質的不同。網絡只是做為一個載體,一個勾通雙方的載體,除此之外,沒有別的關係,這一點請既將成為國內某大學講師或教授的您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