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交通信號燈要用紅黃綠三種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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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第一個由紅、綠兩汽燈組成的
通信號1868年出現在英國倫敦。經過不斷的改進,才出現了由紅、黃、綠組成的三
信號燈。並且人們對燈光顏
所表示的意義有了如下規定:紅
表示
止通行,黃
表示警告信號,綠
表示通行。這種規定幾乎被世界各國所接受,並一直沿用至今。
通指揮信號採用紅、黃、綠三種顏
是
據光學原理,經過長期研究和實踐確定下來的。紅
光的波長長,穿過空氣的能力大,同時,紅
信號比所有其他的信號更易被人注意,區別也最明顯。所以,紅燈被選為
止通行信號。黃
光的波長較長,穿透能力也較強,黃燈的顯示距離比紅、綠燈遠,因此採用黃
燈光作為警告信號。採用綠
作為通告信號,是因為綠
和紅
的區別最大,易於分辨,同時,綠
光的顯示距離也較遠。